昌吉回族自治州規劃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規劃局是昌吉州人民政府直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回族自治州規劃局
  • 屬性:政府部門
  • 地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局長:白新
  • 副局長:吳滌
  • 總規劃師:張振新
昌吉回族自治州規劃局是昌吉州人民政府直屬單位。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市發展及城市規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自治州城鄉規劃發展戰略和城鄉規劃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對全州規劃事業進行行業管理。
(二)指導全州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組織、指導編制自治州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村鎮規劃以及各類專業、專項規劃,指導邊境口岸的建設規劃工作。負責全州各縣市城鎮體系規劃、城鄉總體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城市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的核准工作。
(三)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和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審批,核發建設用地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
(四)負責規划行業和規劃設計市場的管理。研究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組織推動規划行業技術進步;負責乙級、丙級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審核和規劃設計單位的驗證工作。
(五)負責組織各項規劃實施情況的檢查和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監督管理,負責自治州城鄉規劃的行政執法管理,查處各縣市城鄉規劃的重大違法建設項目及違法案件,受理城鄉規划行政複議案件。
(六)負責組織、指導城鄉規劃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城建檔案資料管理。
(七)參與自治州國土和區域規劃以及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八)負責城市雕塑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管理工作,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建築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
(九)承辦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機構名稱
科室領導
聯繫電話
機構職能
村鎮規劃管理科
楊成
0994-2321656
 擬定全州村鎮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指導編制全州鎮、鄉總體規劃、村莊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縣(市)的鎮、鄉、村莊規劃管理和規劃許可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市村鎮體系規劃以及其他許可權內鎮、鄉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歷史名鎮、名村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園區規劃管理科
龔肖雷
0994-2325677
負責指導編制州域內各類邊境口岸、工礦農林牧場區、開發區等居民聚集區域(以下簡稱園區)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許可權內各類園區規劃的審查和報批工作,指導園區的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園區產業功能布局和產業發展規劃布局的研究工作。負責園區規划行政許可監督工作。]
規劃執法科
安磊
0994-2327353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鄉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自治州城鄉規劃的行政執法管理,查處縣(市)城鄉規劃的重要違法案件,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規劃稽查科
倪建文
0994-2326319
  負責組織各項規劃實施情況的檢查,督導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城鄉規劃管理和實施中的各類違法行為,受理城鄉規划行政複議案件。
規劃管理科
張振新
0994-2325677
 研究制定自治州城鄉規劃發展戰略和城鄉規劃管理的政策措施;組織全州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村鎮規劃以及各類專項、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自治州城鎮體系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國家和自治區、自治州立項的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審批和限額以上規劃用地審查;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指導各縣市城鄉規劃管理和“一書兩證”的管理,組織和指導建立自治州城鄉規劃管理地理信息和城建檔案管理;負責乙級、丙級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審核和規劃設計單位的驗證工作;負責城市雕塑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管理工作,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建築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辦公室
王雪琪
0994-2326195
 綜合協調局機關工作。組織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督查、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管理、計算機網路、會議組織、安全保衛及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和規劃系統幹部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規划行政執法監督和規划行業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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