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縣民政局

旬邑縣民政局內部設定辦公室、財務股、救災救濟股、基政社區建設股、優撫安置股、城鄉低保經辦中心 宗教股、老齡股、社會事務股、監察股、社會福利股、信息統計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旬邑縣民政局
  • 隸屬部門:旬邑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旬邑縣民政局,科室職責,辦公室,財務股,救災股,低保中心,優撫股,基政社區建設股,宗教股職責,老齡股職責,社會事務股,信息統計股,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我縣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主管救災工作。核實、掌握和上報災情;申報、撥發、管理救災款物,募集、接收和分配救災捐贈;監督檢查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生產自救。
3、負責城鄉居民社會救助工作;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確保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醫療救助制度、臨時救助制度和五保供養工作正常運行。
4、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活動,做好軍烈屬、傷殘軍人、復退軍人的生產扶持和各項優撫工作,承辦擁軍優屬、撫恤、定補、優待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
5、負責符合安置條件的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管理和安置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的培訓工作。
6、建立和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負責指導社區建設和服務工作,指導老年人權益保護工作;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7、負責行政區域、地名和邊界線變更的審核、申報工作;承辦本行政區域邊界線爭議的調處事務,向縣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議,維護好邊界“點、線”法定線、界務管理工作。
8、主管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工作,指導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做好公墓的硬體和綠化設施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9、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用的使用和管理;負責鎮、社區民政幹部的業務培訓。
10、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的組織成立、變更、註銷的審批、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依法查處非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團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團。
11、負責民族宗教工作。
12、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旬邑縣民政局

旬邑縣民政局內部設定辦公室、財務股、救災救濟股、基政社區建設股、優撫安置股、城鄉低保經辦中心 宗教股、老齡股、社會事務股、監察股、社會福利股、信息統計股。

科室職責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貫徹落實有關決議事項。
2、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和文秘工作,承辦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
3、負責檔案、報刊、雜誌的收發和局領導檔案傳閱、辦公自動化工作。
4、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定申報、勞動人事工資管理、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管理工作
5、負責精神文明建設、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和對外聯絡工作。
6、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考核、調配和評選表彰工作。
7、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的管理與協調,購置、配發辦公用品以及做好車輛管理工作。
8、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和自身建設。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股

1、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經費、基本建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和日常管理。
2、負責民政事業費台賬的統計和報送。
3、負責對低保、五保等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負責對各鎮、社區民政事業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審核。
5、負責局內經費使用和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
6、負責幹部職工工資變動、醫保、住房公積金、統籌等工作。
7、負責幹部職工津補貼及福利的發放。
8、負責民政局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9、負責檢查督促局屬事業單位的資金使用和管理工作。
10、負責局機關公用設施的購置以及對外接待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救災股

1、貫徹落實救災工作的有關方針和政策,擬定全縣救災救濟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2、掌握全縣自然災害的災情,統計、核實和上報工作。
3、管理髮放救災款和救災物資,慰問災民,及時安排災民生活,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工作。
4、完善和健全全縣救災通信網路建設及信息報告等工作。
5、負責災民臨時救助工作,指導全縣的社會救濟工作,組織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和社會互助互濟活動。
6、負責備災工作,擬定全縣救災工作預案。
7、負責全縣救災募捐工作,管理救災捐贈款物分配調運工作。
8、檢查和指導鎮、社區民政工作站的救災救濟工作。

低保中心

1、貫徹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法規、條例、政策,負責全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負責低保資金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
3、管理、維護低保工作信息網路,統計、匯總、上報低保工作各類數據;
4、負責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等特殊對象的救濟。
5、負責城鄉醫療救助,建立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6、貫徹落實五保供養條例,負責全縣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審核、審批和五保資金的發放工作,指導鎮、社區敬老院工作。
7、檢查指導鎮、社區民政工作站城鄉低保、五保供養、40%救濟、城鄉醫療救助等工作。

優撫股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退伍安置、優待撫恤等政策法規,負責各類優撫對象撫恤優待、定期定量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2、負責全縣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殘疾軍人、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伍軍人的身份認定、審核和審批工作。
3、負責全縣殘疾軍人(含武警)、人民警察、參戰民兵、國家機關和民眾團體工作人員的傷殘評定和烈士的申報、評定褒揚工作。
4、負責全縣符合安置條件的退伍軍人、和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培訓。
6、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
7、負責全縣涉軍維穩工作和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開展全縣的雙擁工作。
8、檢查和指導鎮、社區民政工作站的優撫安置和雙擁工作。

基政社區建設股

1、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選舉有關政策和法規,指導全縣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
2、指導、組織村民委員會依法自治工作,開展村務公開,全面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3、負責城鄉社區工作;制定社區服務管理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縣社區服務和社區建設工作。
4、負責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申報、審批、登記和監督管理,檢查指導各類社團開展工作,組織開展社團的年檢工作。
5、負責全縣行政區劃的變更和地名的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平安邊界的創建工作。
6、推行殯葬改革,依法開展殯葬管理工作。
7、依法開展兒童的收養登記,負責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8、檢查和指導鄉鎮民政工作站工作;負責鎮、社區民政助理員和村級民政信息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宗教股職責

1、負責全縣宗教事務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宗教活動場所,檢查、督促宗教政策、法規、《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
2、負責制止亂修濫建廟宇,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的宗教活動;做好宗教政策、法規、《條例》的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處理接待宗教民眾的來信來訪。
4、負責對宗教活動場所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性建議。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
6、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突發事件。
7、指導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各項教育活動。

老齡股職責

1、貫徹全國老齡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2、負責老齡專項資金的管理、分配監督和使用。
3、負責辦理老年人優待證。
4、負責7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的調查摸底、統計上報和高齡補貼發放工作。
5、組織全縣老年人開展豐富的文化活動和相關社會活動。
6、檢查指導各鎮、社區民政工作站開展老齡工作。
7、負責老齡工作的調研、數字統計、匯總、分析。
8、承辦縣老齡委的日常工作。

社會事務股

1、制定福利彩票發行規劃並組織完成發行銷售任務。
2、負責對縣城及鎮、社區福利彩票銷售點、投注站進行監督管理。
3、負責福彩投注站的建立、審核、勘察、報批、變更、形象建設和行銷培訓工作。
4、督導各福彩銷售點完成彩票發行銷售指標。
5、負責徵求收集彩民、投注站業主意見建議和彩票市場動向及社會輿論反映,並及時處理或上報。

信息統計股

1、收集整理、報送民政工作信息,正確把握民政政策法規,並分析、編輯、傳輸相關信息,做到及時更新及時報送。
2、負責局民政網站管理工作,分析編輯、傳輸民政網路信息,促進民政事務公開。
3、根據上級規定要求,完成民政數據資料的統計整理報送。
4、負責檔案資料的接收暫存管理工作,規範檔案管理流程。
5、創新檔案管理制度,推進電子檔案,推動檔案管理信息化、科學化水平。
6、負責局視頻會議設備的維護及管理,確保視頻會議系統正常運轉。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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