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家公園體系

日本國家公園體系是建有獨特的國家公園體系,廣義的國家公園包括國立公園和國定公園。國立公園對外被譯成“國家公園”,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現建有29處,構成了普通意義上的國家公園系統。國定公園對外通常被譯成“準國家公園”,它是由中央政府認定,交由都道府縣地方政府管理的自然公園系統,是國立公園系統的有力補充,目前建有56處。

1931年日本制定《國立公園法》,1934年將瀨戶內海、雲仙和霧島命名為首批國立公園,目前國立公園體系的地域規模達20482平方千米(占全國陸地總面積的5.4%),國定公園體系的地域規模達3328平方千米(占全國陸地總面積的3.6%)。日本國立公園中國有土地占61.9%,共有土地占12.2%,私有地占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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