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產品結構合理化

旅遊產品結構合理化是指各種旅遊產品之間在規模、數量、類型和層次等各方面形成一種協調的組合關係,既包括各種旅遊產品之間要保持合理的數量比例關係,也包括同種旅遊產品在滿足不同層次旅遊者之間要保持合理的數量比例關係等。[1]

措施
為了實現旅遊產品結構的合理化,必須採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加強旅遊產品開發
旅遊產品是由多個單項旅遊產品組合而成的,任何單項旅遊產品的缺少、不足或過多都會對產品整體結構的最佳化產生影響。因而,必須對各種旅遊產品的開發都給以重視,不能因收益低、回報少而忽視對某些旅遊產品的開發,也不能因收益大就一哄而上。有些旅遊產品,特別是旅遊景區、景點,一旦經過開發引導,就成為旅遊產品結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若開發不足,勢必降低旅遊產品的吸引力。因此,必須加快旅遊產品的開發,完善旅遊產品結構,形成完整的旅遊產品體系。
(二)最佳化旅遊產品結構
旅遊產品結構不是一個靜止的結構,而是在不斷地運動和變化。隨著旅遊者需求的發展變化,對產品類型和產品層次提出新的需求。如旅遊者由觀光旅遊需求變為對度假旅遊的需求;由對普通交通工具的需求變為對高級交通工具的需求等。因此,為延長現有旅遊產品的生命周期,也要注意對現有旅遊產品進行深層次開發,創造出新的價值,在滿足旅遊者需求的同時,保持旅遊產品結構的最佳化。
(三)培育名牌旅遊產品
名牌旅遊產品是旅遊特色產品的核心,也是旅遊活動產生吸引力的基礎,它在旅遊產品結構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在旅遊資源開發中,既要重視對具有特色、吸引力強的旅遊資源的開發建設,又要注意豐富旅遊產品的類型和數量。通過最佳化旅遊資源的開發及其內部結構,促使整個旅遊產品結構最佳化,在對特色旅遊資源開發的帶動下,能通過開發豐富多彩的一般旅遊資源來增加環境容量,通過培育名牌旅遊產品來吸引旅遊者,實現既增加旅遊經濟效益,又能促進生態環境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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