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市場失靈

旅遊市場失靈是指在一般情況下,旅遊相關供給廠商主要根據市場信號進行自我調節、自我決策、自主運營,市場機制在旅遊經濟的運行中發揮基礎性作用,但是市場價值規律這個看不見的手無法實現資源最佳配置、效率最高的情況。[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市場失靈
  • 類別:詞語
  • 對象:旅遊市場
  • 特點:失靈
失靈原因,表現形式,

失靈原因

市場失靈原因是當商品或服務的邊際社會收益超過邊際社會成本時,市場無法或不願意提供該類產品或服務。
旅遊市場失靈的原因主要包括旅遊產業經濟運行中因外部性、公共產品等原因導致的市場失效,以及對旅遊市場壟斷行為。
旅遊產業經濟運行中外部性指旅遊活動過程中造成周圍環境改變,使得環境衛生水平下降、污染狀況惡化、植被破壞以及文物古蹟的破損等情況。此種外部性一般指經濟學中的負外部性。
大部分旅遊產品具有公共產品特性,具有非競爭性與非排他性,其生產來源於自然環境、公共供給(部分私人供給),需求來源於廣大的消費者(旅遊者),在旅遊者利用旅遊資源後,會對環境及旅遊資源造成改變或損害。此時除必要的經濟措施,大部分要由政府進行管理。
旅遊市場的壟斷行為主要是指旅遊資源的獨特性,地方可以利用旅遊資源的獨特性壟斷旅遊產品的價格,包括門票價格、其他旅遊社會服務產品的價格等。

表現形式

(一)旅遊市場信息不對稱
1.信息不對稱的一般含義
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擁有的信息數量不等,一方擁有比另一方更多的信息。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產生逆向選擇和劣勝優汰現象。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存在,違背了完全競爭條件下信息充分的假定,對信息掌握較多的一方可以利用對方的無知進行欺詐,從而導致效率損失。當市場上交易品的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受控於擁有隱蔽信息一方時,就產生了經濟學上所定義的逆向選擇,交易中一方渴望得到優質品,而另一方卻只樂於提供劣質品。
2.旅遊市場信息不對稱
在旅遊經濟活動中,依靠市場實現資源最佳配置的一個前提假設,是旅遊經濟活動的行為主體人都具有“經濟人”特徵,也就是說,旅遊經濟活動的當事人都具有全面的知識和無限的理性,可以在現在或者將來本著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原則做出理性的選擇。然而,現實是,旅遊經濟活動的當事人是不可能具有全面知識和無限理性的,而只能具有部分知識和有限理性。也就是說,面對無邊無際的信息,每個旅遊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不可能在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和分析等方面做到面面俱全。
面對國際和國內旅遊市場的變化,面對由不同旅遊者需求個體所組成的旅遊市場需求,旅遊經營者不可能全面掌握對其經營活動或產品開發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所有信息。當然,人們也無法獲得他所需的足夠信息以做出上述理性選擇。更何況,旅遊經濟活動是在特定的社會和自然環境下進行的,與旅遊市場相關的社會自然環境會隨時發生變化,市場存在著相當的不確定性。即使旅遊經營者原先具有較完全的知識水平,也會無法完全掌握新的知識。
對於旅遊者來說,要使旅遊效用實現最大化,也必須具有完備的旅遊服務知識,面對眾多的旅遊目的地和各種提供相同旅遊服務的供應商和中間商,需要對所有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者的情況進行全面掌握和比較,才能從中選擇出能實現自己旅遊效用最大化的旅遊服務和旅遊服務供給者,顯然這是不可能做到的。
即使人們有能力全面掌握旅遊經濟相關信息,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也是難以做到的。因為,搜尋旅遊經濟信息是要耗費成本的,這種成本必須被視為“沉沒成本”。在現實生活中,獲取信息的搜尋成本會如此之貴,以至於我們寧願對信息保持一定限度的無知,即保持“理性的無知”。搜尋信息的成本不同造成個決策、行動都會對旅遊環境產生影響,這種影響可以形成外部經濟,也可以產生外部不經濟。
(二)旅遊經濟中存在外部性
1.外部性的含義
外部性是指某個經濟主體生產和消費物品及服務的行為不以市場為媒介面對其他的經濟主體產生的附加效應的現象。也就是說,外部性是市場價格沒有完全反映交易的額外成本或收益。從全社會來分析,外部性可分為積極的和消極的兩種:當某種經濟的社會邊際成本(經濟中所有個人所承擔的邊際成本)小於私人邊際成本(單個生產者所承擔的邊際成本)時,將產生積極的外部性;反之,就存在消極的外部性。
2.旅遊經濟中外部性的三個內容
一是作為市場主體參與者,包括旅遊者和旅遊廠商的決策和行為直接影響他人旅遊消費或其他企業的旅遊經濟活動;二是對他人或其他企業所形成的經濟影響不通過市場交易活動來實現;三是會對他人或其他企業的成本和效用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由於外部性的存在,使個人或者企業的邊際成本與社會邊際成本形成一定的差額,同時,也會產生個人或者企業的邊際效益與社會邊際效益之間的差額,這兩個差額便是外部成本和外部效益。在旅遊經濟活動中無論是旅遊者還是旅遊經營企業,當受到外部影響產生了外部成本時,便是外部不經濟;如果受到外部影響產生了外部效益時,便是外部經濟。外部經濟與外部不經濟現象都存在於旅遊經濟活動之中,是旅遊經濟活動經常性的表現。
旅遊目的地企業的經營活動以及旅遊者的旅遊消費活動是與特定旅遊資源相聯繫的,沒有一定的旅遊資源存在,旅遊地的旅遊企業便無法進行市場交易活動,旅遊者也不可能實現自己的旅遊消費活動。因此,以旅遊環境為依附的旅遊資源是旅遊目的地進行旅遊經營活動的主要生產要素,同時也是旅遊者旅遊消費的主要對象。如果我們將旅遊環境作為社會成本和社會收益來對待,那么,旅遊目的地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以及旅遊者在其旅遊活動中的經營和消費的決策、行動都會對旅遊環境產生影響,這種影響可以形成外部經濟,也可以產生外部不經濟。
從外部經濟來看,通過旅遊企業個體的投資和經營行為,提高了旅遊目的地的市場知名度,改善了旅遊目的地的旅遊環境,同時,來自經濟發達地區的旅遊者進入,會促進地區社會文明的興起和觀念的改變,在這種情況下,旅遊企業的經營行為以及旅遊者的消費行為不僅使經營者和消費者受益,而且也使整個旅遊目的地全社會受益,這時,旅遊目的地全社會邊際收益大於經營者和旅遊者的邊際收益,形成了外部經濟性。
從外部不經濟來看,旅遊企業的投資和經營行為以及旅遊者的旅遊消費行為,也會對旅遊目的地的旅遊環境產生破壞影響。如旅遊企業在旅遊景區和景點的投資行為,可能會破壞當地的自然環境和生態環境;旅遊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噪音、污水和廢氣會對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旅遊企業超規模的旅遊接待形成的旅遊活動擁擠現象以及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對旅遊資源和旅遊環境的破壞和污染行為,都會使旅遊目的地產生社會邊際成本。如果社會邊際成本大於旅遊企業和旅遊者邊際成本外部不經濟現象便會產生。
為了實現市場的帕累托效率,惟一的途徑是競爭,但前提條件之一是不存在外部性。只要存在外部性,通過旅遊企業私人決策和經營行為並不一定導致資源的最優配置。由於外部性的存在會降低市場的效率,不能通過市場實現社會資源最優配置,就為政府干預旅遊經濟活動、通過控制市場來糾正“外部性”所導致的市場無效率提供了理論依據。
(三)旅遊經營中的自然壟斷
1.自然壟斷含義
“自然壟斷”(natural monopoly)是指某種經濟技術特徵所決定的,某一產業部門由單個企業生產產品成本最低的現象。自然壟斷行業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規模經濟效益很明顯
規模經濟(scale economies)是指隨著企業產量的擴大,長期平均成本不斷下降。比如,城市供水、供氣系統的主要投資是鋪設地下管道,它在產品總成本中的比重很大,一旦有了地下管道,增加自來水和煤氣的供給量所需的追加成本在總成本中的比重並不大,產出量越多,平均成本就會下降。這就是說,原先已經進入該產業部門的企業,生產規模越大,平均成本持續下降,因而必須把生產規模擴大到獨占市場的程度;同時,在壟斷企業已經存在的情況下,任何新的企業試圖進入該產業部門,其初始成本必然很高也無法與原有企業開展競爭。
(2)存在大量的沉沒成本
沉沒成本(sunkcost)是指已經進入某一行業的企業,在退出時無法收回的成本。沉沒成本與資產的流動性有關,產成品、原材料等流動資產容易變現,沉沒成本少;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專用性強,不易變現,沉沒成本相對較多。比如在鐵路企業中,鋼軌和路基等固定資產所占比重較大,一旦退出交通運輸行業,就會有大量的沉沒成本。在沉沒成本較大的情況下,如果由多個企業競爭,結果可能是兩敗俱傷。
(3)產品供給具有較強的地域性
異地的同類企業難以與本地企業展開競爭,因為一個地區的供水和供氣必須依賴於本地區的管道系統,產品在異地間流動的高成本足以阻礙競爭。更何況,這些行業大多提供社會與旅遊經濟發展公眾所需要的基本服務,如電力、煤氣、自來水、供熱、電信、鐵路等。這就要求這些行業所提供的服務具有產量的穩定性和質量的可靠性。
2.旅遊企業自然壟斷使市場出現的失靈問題
通過市場對社會資源實現有效的配置,是假定市場是一個完全競爭的社會,也就是說,在競爭中不存在報酬遞增的現象。然而,在旅遊經濟活動中,許多旅遊服務都是由報酬遞增的企業提供的,這些服務性企業的生產函式具有隨著需求規模報酬遞增的特點。如旅遊目的地景區景點企業、為旅遊企業提供基礎供應服務的氣、電、水、郵電服務的企業,都具有一次性投資很大邊際成本很小的經濟特點,在整個服務提供中,平均成本是連續下降的,從而可以按照帕累托價格,即價格等於邊際成本的定價原則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然而,由於這些企業壟斷著市場,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動機使得這些企業不是按照邊際成本,而是高於邊際成本,以利潤最大化的價格定價的,那么,利潤最大化的價格(平均成本)與帕累托效率最大化的價格(邊際成本)之間,必然存在一個服務提供量之間的差額,這時,服務的享受者就不可能以較低的價格接受服務,服務的提供量也必然不能達到最大的有效率的數量,資源就不能有效率地配置。
對於那些具有競爭性的旅遊企業來說,為獲得“經濟租金”會競相創新,使廠商面對的需求曲線變陡、市場力量增強,當創新突出的個別旅遊企業的市場力量增強到一定程度有了左右市場的能力時,就會形成壟斷或寡占。自由競爭的發展最終會引致壟斷的生成,壟斷是對競爭的否定。這種競爭的肯定發展而至否定的過程被稱為“馬歇爾悖論”。壟斷會給經濟帶來損失並降低經濟的效率;壟斷使生產的產量過低而售價過高,壟斷產生的租金促使廠商缺乏降低成本的動力因而管理鬆懈、研發不力,這對出資人來說是不能忍受的;壟斷租金常常很高以至於廠商寧願將精力用在尋租上而不是專注於經營。另外,壟斷者不但會掠奪一部分旅遊者的“消費者剩餘”,而且還會造成一部分旅遊消費者剩餘的無謂損失,這是社會經濟效用的純損失。壟斷有這些弊端,卻不能在市場中得到解決,因為“馬歇爾悖論”告訴我們,壟斷源於市場,完全依靠市場的自發機制來消除壟斷是不現實的,為此,對壟斷尤其是自然壟斷,除了國有化外,在引入競爭或加強民營化的同時應進行政府規制。
(四)旅遊經濟活動中存在公共物品
1.公共產品的定義
純粹的公共產品是指這樣一種產品,每個人消費這種產品不會導致別人對該產品消費的減少,即具有消費的完全非排他性和完全非競爭性的產品。(薩繆爾森定義)
2.公共產品的特徵
(1)非排他性:所謂非排他性是指如果任何人都不必付費而能消費產品,而要將他人排除在外,要么是不可能,要么是代價太高。這種消費的非排他性包括兩層含義:第一,技術上不可能;第二,技術上有可能,但在經濟上,代價太高。
(2)非競爭性:所謂非競爭性是指對此種物品的消費,一個人對這種物品的消費並不減少別人可得的消費量,而且增加額外的消費者並不需要增加供給。也就是說對於此種物品的消費,增加一個消費者,即不會減少其他消費者的消費,也不需要增加任何費用。純公共產品有國家公共安全服務、基礎科學研究、立法司法、政府行政管理、環境保護等。就這些物品來看,首先無法將不付費者排除在外,或排除在外成本很高。同時消費者的增加也不會引起生產成本的增加和導致他人消費的減少。
(3)非自願性:所謂的公共產品消費的非自願性,也就是說,公共產品一旦生產出來,消費者願不願意也得消費,其供給由財政稅收支撐,並不需要和消費者討價還價。
3.純私人產品的定義
純私人產品即具有消費的完全排他性和完全競爭性的物品。該物品的消費,一方面可以不費代價的將他人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增加一個消費者會是邊際成本很高,同時一個人使用該物品,別人就不能再使用該物品了。
4.旅遊經濟活動中的公共物品
旅遊目的地的旅遊環境是一個公共產品,無論是對旅遊企業來說,還是對旅遊者個人來說,提供一個良好的旅遊目的地環境是旅遊發展的必要條件。但是,提供旅遊環境這個公共產品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如旅遊目的地的公共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自然環境和生態環境的保護、人們的教育水平決定的好客行為等等,這些旅遊環境的建設都需要付出相當的成本,需要旅遊活動的受益者共同承擔。然而,這些旅遊環境生產出來後,無論是旅遊企業還是旅遊者是否支付了代價,都可以從旅遊環境中獲得一定的利益,這就形成了“搭便車”的現象。也就是說,每個旅遊企業和旅遊者都希望別人生產公共物品,讓別人為公共物品的生產付出代價,而自己能不付出代價而消費。在這種動機的驅使下,使市場對公共物品進行資源配置的機制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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