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季節差價

旅遊季節差價是指同一地區、同種旅遊收費在不同季節上的差額。旅遊具有季節性,對旅遊旺季、平季、淡季採用不同的收費標準,旺季高些,淡季低些,可以調節淡旺季旅遊供求關係,減輕旅遊旺季的壓力,提高淡季旅遊資源、設備的利用率,促進旅遊業均衡發展。安排旅遊季節差價的一般作法是以旺季收費為最高標準,平季、淡季給予不同的折扣。旅遊旺季、平季、淡季的劃分主要取決於各個地區的氣候條件及社會因素。

在我國,旅遊旺季一般在5至10月,淡季在12月至次年3月,其餘時間為平季。但在不同地區又有所不同。如廣東、福建等沿海僑鄉,因接待華僑和港澳台胞度假和探親,春節前後會形成一個旅遊旺季;北戴河、青島、大連等海濱城市,主要接待避暑旅遊者,其旺季主要在6月—8月;北方一些以冰雪活動吸引遊客的地區,冬季也可以形成旅遊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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