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烺

於 烺(1903-1940) ,掖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 字炳齋。山東省文登市大水泊鎮井南村人。 在省立第八中學讀書時,因參加五四運動,被開除學籍。後去濟南市私立正誼中學讀書,期間加入國民黨。在柘楊山南被槍殺。1985年5月13日,中共煙臺市委發出72號檔案,為其平反昭雪,恢復名譽,並恢復黨籍,充分肯定了他對創建膠東革命根據地作出的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烺
  • 出生日期:1903年
  • 逝世日期:1940年
  • :炳齋
入黨前,入黨後,

入黨前

1922年畢業後,相繼在威海金線頂國小、高村仰壽國小任教員、校長。1929年,任國民黨文登縣四區區長。任職期間,禁賭博、銷煙館,反對貪官污吏欺壓百姓,約束區丁、鄉丁的不法行為,打擊地痞流氓,嚴懲土匪盜賊,修築高村河大堤,使水患得到根治,深得百姓擁戴。後與國民黨文登縣政府發生矛盾,被免去區長職務。1932年秋至1935年春,任大水泊啟民國小校長。此間,受中共黨員王翼之影響,開辦夜校,宣傳時事,教唱救亡歌曲,創作排演“文明戲”,宣傳革命。1935至1937年,在文登營國小任校長期間,聘任“一一·四”暴動中已暴露身份的共產黨員王台、張玉華等為教員,開展黨的地下活動。

入黨後

1937年6月由王翼之介紹,正式加入共產黨。抗日戰爭爆發後,參與組織天福山武裝起義,為籌集經費獻出大部分家產,多次受命與牟平、文登、威海國民黨當局談判,促進當地國共兩黨聯合抗日。1938年1月,任膠東軍政委員會委員。同年1至2月,任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三路軍第二大隊大隊長。“三軍”改稱八路軍山東縱隊第五支隊後,任五支隊軍法處長、支部書記。10月,任掖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兼縣保全大隊長、縣政府黨團書記。1938年12月至1940年9月,任中共膠東區委執行委員。1939年9月,國民黨山東省政府為排擠剛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權,要另委縣長,中共掖縣縣委、縣政府組織民眾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擁於”運動,迫使國民黨政府不得不收回成命。1940年秋,掖縣部分黨員民眾反映其有貪污腐化和階級路線不清等問題。膠東區北海專署於9月13日在掖縣西周廷村將其繳械扣留,令其交待問題。10月21日,中共東海地委報請膠東區黨委批准,在柘楊山南將其槍殺。1985年5月13日,中共煙臺市委發出72號檔案,為其平反昭雪,恢復名譽,並恢復黨籍,充分肯定了他對創建膠東革命根據地作出的貢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