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社區是武漢市的一個社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集社區
- 性質:社區
新集社區是武漢市的一個社區。
新集社區位於江蘇省灌南縣新集鎮鎮區北部,是典型的基層行政單元。居民主要從事種植、運輸、商貿及外出務工。2018年起推進農民集中居住項目,規劃建設819套住宅並配套公共設施。社區實行格線化管理,設5個格線區域實行"一崗多責...
新集社區是新集鎮下轄社區,地處新集鎮中心區域,東接揚州西郊花園與豪第坊,南至328國道北輔道,西抵紫竹路,北鄰新集老街,總面積約3.8平方公里。轄內有4條道路、5條街巷,居民1090戶,常住人口3960人。社區居委會辦公及活動用房建築面積420平方米,設有一站式服務大廳、圖書閱覽室、黨員活動室、居家養老服務室...
新集社區是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龍池街道下轄社區,位於街道辦事處中心區域,寧淮高速公路、方新路及西部幹線穿境而過。2012年9月由原新集社區與路咼村合併組建,現轄66個居民小組和1個街道,總戶數3640戶,常住人口11826人,其中戶籍人口11096人。社區耕地面積9916畝,東接劉林村委會,南臨葛塘街道官塘河村,西連頭...
截至2020年6月,新集鎮轄1個社區、25個行政村。鎮人民政府駐新集村。地理環境 位置境域 新集鎮地處連雲港市最南端、灌南縣南部,東與百祿鎮隔一帆河相望,南至西南與漣水縣五港鎮、紅窯鎮相連,西傍新安鎮,北與三口鎮接壤。轄區東西最大距離8千米,南北最大距離9.8千米,總面積127.38平方千米。其中陸地49.7...
新集位於武漢市新洲區東部,北接徐古鎮,東臨通禪湖,鄰近大廣高速與京九鐵路。清代末期形成集市,1951年新洲建縣後曾為縣轄公社、鎮治所。1995年設立火車站經濟發展區,占地面積8.7平方公里。2001年撤鎮併入舊街街,現轄新集社區及多個行政村。該集鎮現有耕地1284畝,人口1874人,發展藥材、蔬菜種植及養雞產業。...
明朝至民國中期,屬光山縣長潭裡。民國十九年(1930年),屬弦東區。1953年4月,區名改為數字,屬一區。1986年8月,新集鄉和城關鎮合併為新集鎮。2005年11月,戴咀鄉併入新集鎮。截至2020年6月,新集鎮下轄16個社區和7個行政村。2018年,新集鎮有工業企業46個,其中規模以上2個,有營業面積超過50平方米以上的綜合商店或超市7
轄區位於潁西街道西部,東鄰七漁河社區,西鄰河水社區,南鄰魏莊社區,北鄰代郢社區,下轄4個自然村、1個居民區、23個居民組,配套設有九年一貫制河水學校、潁淮農商行河水分行、阜臨路派出所等設施。現任社區書記、主任為宋金成,辦公地址位於新集社區五街路口向東50米,工作日辦公時間為8:00-11:30及14:30-17...
新集社區 新集社區是武漢市的一個社區。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2021—2022年度武漢市文明社區候選”名單。
截至2022年1月27日更新的行政區劃數據顯示,新集街道居委會仍作為新集鎮基層社區建制單位存在。在2019年5月18日發布的行政區劃分類檔案中,該居委會已被明確列為新集鎮下轄的14個村(居)級單位之一,與張集社區、方橋村等13個行政村及社區共同構成新集鎮完整的基層治理格線。治理架構 根據現行行政區劃管理體系,...
新集居委會,位於新集鎮南面,五蚌路貫穿而過,東臨李八村,西與新台、三岔毗鄰,緊靠小周,南與王場、吳場、鳳陽接壤,全局幅員面積10.2平方公里。基本信息 耕地面積3100畝,林業面積120畝,有11個村民小組,總戶數900戶,總人口6800人,全居系回漢兩族,其中回族有50戶,269人,占全居人口1/3,回族屬少數...
1983年,政社分設,復為新集鄉。1994年,撤鄉,設新集鎮。1999年,張集鄉併入。行政區劃 截至2011年末,新集鎮下轄八橋、方橋、光明、花園、新集、天安、聯盟、李營、國慶、江寧、長春、廟山、凌東13個行政村和新集社區,下設370個村民小組、12個居民小組。截至2020年6月,新集鎮下轄2個社區、13個行政村。鎮...
新集社區志願者服務團隊 新集社區志願者服務團隊是由新洲區民政局登記的志願團體,成立於2020年9月7日。人員規模 該志願團體人員規模是5人,正式成員有507人。聯絡信息 該志願團體的聯絡人是譚敏。
青陽鎮北新集社區 青陽鎮北新集社區居委會地處泗洪縣城北 前身為北新集村,2002年區劃調整改為社區居委會。轄區2.2平方公里,劃為4個片,社會人口20763人,6865戶 地圖信息
社區服務設施42個,其中社區服務中心1個。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19796人,其中已領取養老保險金5910人,年發放農村養老保險金390萬元。基礎設施 郵政電信 2011年末,新集鎮有郵政局1個,48個郵政業務點。固定電話用戶8843戶,行動電話用戶26180戶,寬頻接入用戶4126戶。給排水 2011年末,新集鎮主要道路兩側排水溝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