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市國土資源局

新鄭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鄭市國土資源局
  • 地區:新鄭市
  • 原名:新鄭縣土地管理局
  • 時間:1987年7月
  • 類別:市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的管理、保護
  • 成立時間:1987年7月
本局簡介,主要職能,領導分工,機構設定,

本局簡介

新鄭市國土資源局原為新鄭縣土地管理局,成立於1987年7月,1992年10月,礦產資源管理委員會併入土地管理局,更名為新鄭縣土地礦產管理局,1994年撤縣建市,更名為新鄭市土地礦產管理局,2002年2月,按照精簡機構的原則,設立新鄭市國土資源局,2003年,經市委組織部批准,成立新鄭市國土資源局黨委。
內設辦公室、人事財務科、紀檢監察室、地政地籍科、規劃用地科、耕地保護科、法制監察科、礦管科、視窗辦、土地利用科10個科室;下設國土資源執法大隊、國土資源局直屬分局、國土資源局龍湖分局、國土資源局辛店分局、國土資源局和莊分局、國土資源局新村分局、國土資源局薛店分局、土地整理中心、河南省國土資源調查規劃院新鄭分院、土地儲備中心辦公室10個二級機構。現有幹部職工359人,領導幹部19人,幹部183人(含聘乾),工人157人,研究生2人,本科學歷48人,大中專179人,初級職稱33人,中級職稱8人。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鄭州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配套措施;制定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編制和實施市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指導、審核全市各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開發規劃和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
3、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重大權屬糾紛;負責礦產資源治理整頓工作。
4、貫徹落實國家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編制全市土地後備資源開發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並督促檢查,確保耕地面積增加。
5、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城鄉地籍調查、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登記工作。
6、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出資(入股)、轉讓、租賃、交易、授權經營和政府收購、儲備等項工作,負責企業重組、改組中土地處置方式的監督管理和權屬變更,確保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指導全市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7、負責全市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市政府審批和經市政府報鄭州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8、依法管理全市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依法審查全市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
9、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負責地熱水、礦泉水資源的管理;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市內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10、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省、鄭州市和市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經費、專項經費及其他資金。
11、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組織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趙海峰:黨委書記、局長。負責新鄭市國土資源局全面工作。
張 勇: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規劃科、用地科、重點項目辦、新鄭市土地儲備中心。
王水軍: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土地利用科;分包新鄭市國土資源局新村分局。
蔡 剛: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地政地籍科、礦管科;分包新鄭市國土資源局薛店分局。
白曉紅: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耕地保護科、新鄭市土地整理中心、新鄭市土地開發公司;分包新鄭市國土資源局中心城區新區分局。
閆愛民: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視窗辦、河南省國土資源調查規劃院新鄭分院、信息中心;分包新鄭市國土資源局和莊分局。
毛智勇: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分管財務人事科、紀檢監察室、效能辦;分包新鄭市國土資源局辛店分局。
孫文超:黨委委員。分管辦公室、政策調查研究中心;分包新鄭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分局。
劉春暉:黨委委員。分管法制監察科、新鄭市國土資源執法大隊、信訪辦、新鄭市國土資源警察大隊;分包新鄭市國土資源局龍湖分局。

機構設定

新鄭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人事財務科、紀檢監察室、地政地籍科、規劃用地科、耕地保護科、法制監察科、礦管科、視窗辦、土地利用科10個科室;下設國土資源執法大隊、國土資源局直屬分局、國土資源局龍湖分局、國土資源局辛店分局、國土資源局和莊分局、國土資源局新村分局、國土資源局薛店分局、土地整理中心、河南省國土資源調查規劃院新鄭分院、土地儲備中心辦公室10個二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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