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義傳播論

新自由主義傳播論,是指主張傳播媒介應注重社會效應的傳播理論。是對自由主義理論修正的媒介規範理論。認為大眾傳播具有很強的公共性,媒介機構必須對社會和公眾承擔責任和義務。

媒介的新聞報導和信息傳播應該符合真實性、正確性、客觀性、公正性等專業標準;媒介必須在現存法律和制度氛圍內進行自我約束;客群有權要求媒介從事高品位的傳播活動,這種干預是正當的。由美國“新聞自由委員會”在20世紀40年代提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