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準入規則

國際奧委會把在某一區域對奧運會進行電視轉播的專屬權授予某組織(轉播權持有者),其他任何機構不得對奧運會各項活動進行聲音或圖像的轉播。奧運會活動指發生在該區域的奧運場館內、外任何的體育比賽、開、閉幕式、頒獎儀式,及其他活動(包括訓練和採訪),以及國際奧委會新聞準入規則允許的奧運會活動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聞準入規則
  • 發展:展示自我,傳遞友誼
  • 時間:1896年
  • 行業:新聞
歷史發展,競爭激烈,商業化運作,全面行銷階段,北京奧運會信息,
國際奧委會把在某一區域對奧運會進行電視轉播的專屬權授予某組織(轉播權持有者),其他任何機構不得對奧運
新聞準入規則會各項活動進行聲音或圖像的轉播。奧運會活動指發生在該區域的奧運場館內、外任何的體育比賽、開、閉幕式、頒獎儀式,及其他活動(包括訓練和採訪),以及國際奧委會新聞準入規則允許的奧運會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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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發展

現代奧運會曾經是理想主義的果實,人文主義創始人想通過體育競技,來展示自我,傳遞友誼,提升人類的生存價值。然而再理想的東西也離不開經濟基礎,當奧運會在發展過程中遭遇到巨大的財政危機後,奧運會被迫向商業妥協。電視介入奧運會轉播,最初的動力來源於人類想超越時空傳播體育比賽的渴望。但電視的商業價值很快成為奧運會組織者的興奮點,他們通過激烈的談判,將經濟危機轉向電視台。經過幾十年的鬥爭和妥協,今天電視不僅擴大了奧運會的影響力,催生了奧運市場,同時電視也給
新聞準入規則給奧運會帶來大把的鈔票,為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提供最實在的支持。從最早的免費轉播,到今天神話般的轉播費,電視台與奧林匹克運動打了幾十年的交道,中間矛盾不斷,但最後共同利益讓它們緊緊地靠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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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幼年時代,奧運會沒把電視當回事
1896年現代奧運會誕生,1936年BBC(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英國廣播公司)首創電視廣播,從時間上看,電視的出現比現代奧運會晚了40年。但是電視在普及奧林匹克運動,傳播奧林匹克精神方面,無疑起到了決定性作用。然而在電視的幼年時代,電視圖像模糊不清,因此國際奧委會沒把電視當回事。
電視在幼年的時候,雖然沒有走到奧運舞台的中心,但是人們渴望超越時空傳播體育比賽的願望卻早已產生。傳統的體育比賽受場地的限制,觀看的人數十分有限,這當然和奧運會創始人最初的構想相去甚遠。為了客觀記錄比賽過程,也為了給裁判的主觀判斷提供事後的驗證,奧運會在很早就考慮利用客觀的電子設備來加工體育比賽。在1932年的奧運會上,組委會嘗試使用雙鏡頭照相機進行終點攝影。除此之外還非正式地使用了電動計時器、設定了大螢幕計分牌、安裝了自動印表機網路等電子設備。電子設備的嘗試使用,使國際奧委會看到了超越現場觀看奧運會的前景。
圖像具有直觀性和生動性,用圖像記錄現場比賽,既讓不能到現場的觀眾欣賞到精彩的比賽,又能在事後再現比賽盛況,留下寶貴的歷史資料。因此,到了1936年的柏林奧運會,組委會安裝了閉路電視系統(closed circuit telecast),讓市中心的一些商店(inner-city taverns)看到了比賽的轉播。不過當時電視技術還處於萌芽狀態,組委會主要是使用電影攝影的方式進行拍攝。這次轉播是圖像首次在奧運會上嶄露頭角。
二戰結束後,1948年的奧運會在倫敦舉行。戰後英國電視事業獲得了較快的發展,BBC已在英國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這次奧運會上,BBC向組委會提供了1000幾尼的費用,作為拍攝奧運會報導的代價。在整個比賽期間,BBC共播出了64小時的奧運節目,倫敦周圍50英里範圍內,約50萬人通過電視觀看了奧運會。由於當時BBC還非常弱小,屬於赤貧(desperate poverty)階層,因此組委會顯示了自己的紳士風度,沒有將1000幾尼支票兌現。1000幾尼對組委會來說,確實是用處不大,但它的歷史意義不可低估,它是電視轉播費的萌芽,是國際奧委會開闢新的資金渠道的最初努力。
總的來說,在電視出現的早期,因戰爭的原因電視發展不快,因此電視對奧運會的影響力也不夠,此時組委會對電視轉播權的認識還相當模糊,沒有一個完整的向電視台推銷體育比賽的方案。在這樣的情況下,電視機構甚至不需要得到國際奧委會的許可,就可以免費地享用比賽資源。
1950年代,國際奧委會盯上了電視

新聞準入規則二戰後,國際奧委會陷入經費困難,經費開支超過主要由會員費構成的財政收入的1倍。無奈中的國際奧委會打起了舉辦國門票的主意,決定從門票收入中扣款3%,以緩解困難。1948年,在倫敦舉行的戰後第一屆奧運會,靠門票收入,不僅滿足了舉辦奧運會所需的全部開支,而且給舉辦國帶來約35萬美元的收入。
隨著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奧運會重要性日益提升,國際奧委會及承辦奧運的組委會的花費越來越多。到1950年國際奧委會幾乎到了破產的邊緣。此時國際奧委會再次研究奧運會主辦國組委會所獲收入的分配原則,但他們還是沒有注意上電視,或者也許有人注意上了,卻沒有拿出成熟的方案向電視台要錢。而電視台最初也是把體育報導作為普通報導來經營,後來體育報導產生的效果,讓電視台逐漸看到了體育報導的電視價值,並對體育報導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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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6年墨爾本奧運會前,國際奧委會制定了新的財務計畫,其直接的動機就是要電視台放血。1956年國際奧委會開始出售電視轉播權,但方案剛一出台就遭到了美國三大廣播網的強烈抗議,美國人認為奧運比賽是新聞而不是娛樂,電視台沒有義務掏錢報導奧運會。好在美國幾家小公司給了組委會一點面子,在三大電視網的吵鬧聲中,他們掏出了一筆象徵性的“轉播費”。本次奧運會轉播權銷售雖然受挫,但卻是體育比賽由“新聞”轉向“娛樂”的分水嶺。
1958年,處在經濟困境中的國際奧委會終於將奧運會的電視著作權寫進了《奧林匹克憲章》 ,憲章第49條明確地劃分了體育與娛樂的界限。奧運會現場直播是娛樂內容,國際奧委會是其轉播權的惟一擁有者,由承辦國組委會負責銷售,所得收入按有關規定進行分配。第49條還對電視台播報奧運新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無論私人電視台還是電視網都可以播報奧運新聞,但是直接引用奧運會的現場內容不得超過3分鐘。電視台或電影可以在24小時內插播奧運會內容3段,每段3分鐘,段與段之間至少還要相隔4小時。如果電視台播放的新聞越過了憲章規定的界限,就變成了“娛樂”,需要另外交費。
面對國際奧委會對電視轉播費的信念,美國人的態度動搖了。到1960年,美國各大廣播公司就在購買轉播權上展開了商業角逐。自此,在美國媒體的推動下。電視轉播權的銷售價格以驚人的速度向上翻。

競爭激烈

1960—1984年,電視付費培育了奧運轉播市場
奧運會電視轉播權能夠茁壯成長,最主要得益於美國三大電視網的競爭。美國是一個商業發達的社會,電視屬於私人所有,因此很少有政治干預,市場競爭非常激烈。美國三大廣播公司ABC、NBC和CBS為了能夠擊敗對手,都把奧運會
新聞準入規則作為競爭的重要手段。一家電視網一旦獲得了奧運會的轉播權,就能吸引大量的觀眾,贏得巨額廣告費,並且能夠提升自己的品牌,從而在競爭中獲得優勢地位。正是激烈的競爭,讓美國三大電視網在角逐奧運會在美國的轉播權時,出手特別大方。正是美國人的“慷慨”,使各屆組委會都把美國電視網作為主要目標來考慮。直到今天,奧運會電視轉播費主要還是來源於美國電視網的“貢獻”。
CBS是奧運會歷史上第一個真正的轉播權的買主。1958年CBS花了5萬美元買下了當年冬季奧運會在美國的轉播權。1960年,它又花了39.4萬美元買下了羅馬夏季奧運會在美國的轉播權。到了1964年東京奧運會,奧運會美國電視轉播費翻了近4倍。隨著時間的推移,美國電視網對轉播奧運會的興趣越來越大,投資越來越多,爭奪越來越激烈。在其後各屆奧運會中,也幾乎是美國電視網在唱獨角戲,奧運會電視轉播費的收入,基本上就是在美國地區轉播的收入。奧運會在美國的電視轉播費收入(一)(1960—1980)
舉辦時間 舉辦地點 中標電視台 價格(萬美元)
1960羅馬CBS 39.4
1964東京NBC 150
1968墨西哥ABC 455
1972慕尼黑ABC 1350
1976蒙特婁ABC 2500
1980莫斯科NBC 8500
需要指出的是,在慕尼黑奧運會之前,各屆奧運會的電視轉播費全部歸組委會所有。到了慕尼黑奧運會,組委會與ABC簽訂了1350萬美元的轉播契約,這次國際奧委會坐不住了,第一次向組委會提出分成。而組委會卻智慧地將契約費用一分為二:750萬美元是購買轉播權的費用,而其餘600萬美元為技術服務費,國際奧委會只能參與轉播費的分成,而技術費全部由組委會支配。最終國際奧委會拿到了三分之一的轉播費,拿回的錢國際奧委會再把它分成三塊:自己得三分之一,各參賽國奧委會得三分之一,各國際單項聯合會得三分之一。
在世界其它地區,因為經濟發展不好,奧運會轉播一直處於免費或支付象徵性費用狀態。從1960年羅馬奧運會開始,歐洲18國介入奧運會的實況轉播,但在轉播費上卻沒給組委會多少好處。
在1976年之前,舉辦奧運會一直是政府行為,由於規模巨大,很多國家不但沒有盈利,反而虧損嚴重,有的國家甚至因舉辦奧運會而負債累累。雖然電視轉播費增長很快,但仍然堵不住資金缺口。在加拿大蒙特婁舉辦的21屆奧運會,耗資90億元,直到1992年加拿大人才還清了這筆錢。有人諷刺說,加拿大為了15天的奧運會,增加了納稅人20年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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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化運作

1984年後,商業化運作大幅提高了轉播費
舉辦奧運會的巨大開支,嚴重影響了人們申辦奧運會的熱情,到1980年,國際奧委會公共基金只剩下24萬美元,再加上1976年蒙特卡羅奧運會出現10萬美元的赤字,國際奧委會已形同破產。1980年,商人出生的薩馬蘭奇擔任國際奧委會主席,他對奧運會進行了大膽的改革,將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交給旅遊業界出身的尤伯羅斯去辦。尤伯羅斯藉助商業化運作,使23屆奧運會大獲成功,最終贏利2.15億美元。尤伯羅斯商業化運作中一個重要的手段就是,大幅提高電視轉播費,讓電視轉播費再一次救了奧運會。正是憑藉電視轉播權的收入,國際奧委會也終於從破產邊緣一躍成為極富階層。
奧運會在美國的電視轉播費收入(二)(198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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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時間 舉辦地點 中標電視台 價格(萬美元)
1984 洛杉磯 ABC 22500
1988 漢城 NBC 30900
1992 巴塞隆納 NBC 40100
1996 亞特蘭大 NBC 45000
1984年奧運會,ABC以2.25億美元奪得美國的轉播權,這個價格是1976年美國轉播權價格的10倍,是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的3倍。在1984年奧運會前,奧運籌備資金95%來自轉播權,之後大約為50%,比例雖然下降,但金額卻越來越驚人。現在舉辦奧運會,穩住了轉播費,就可獲得50%的資金來源。經過84年奧運會後,現代奧運會已經開始與顧拜旦理想的狀態決裂,正式踏上了商業化道路。
洛杉磯奧運會電視轉播權銷售和奧林匹克贊助計畫(TOP,The Olympic Program)的成功,使美國國家奧委會感到心理不平衡,他們認為自己辛辛苦苦地發展美國體育事業,沒拿政府一分錢,結果反而使組委會與國際奧委會占了便宜。於是他們提出,今後奧運會電視轉播契約簽定後,美國國家奧委會應該從美國電視台支付的轉播費中提取10%,作為美國體育發展基金。美國人的要求讓國際奧委會官員們爭論不休,但美國奧委會和美國電視台在奧運會中舉足輕重的地位,最終讓國際奧委會滿足了美國人的欲望。1986年美國奧委會從冬奧會的轉播權收入中分到了500萬美元,1988年它又從漢城奧運會電視轉播權收入中分到3000萬美元。
1984年奧運會電視轉播權還在美國之外的其它地區獲得了突破。歐洲廣播聯盟是一家非商業性電視機構,由31家轉播機構組合而成,依靠政府支持生存。然而洛杉磯組委會硬是讓它掏了1920萬美元購買電視轉播權,從而成為當時爆炸性新聞。契約簽訂後,組委會感到價格太低,於是他們又和義大利第五頻道接觸,希望以850萬美元的價格賣出奧運會在義大利的轉播權。後因擔心協定生效會破壞西歐大陸奧運轉播的統一性,進而招致有些國家的抗議而停止。  
洛杉磯奧運會電視轉播權銷售成功,給漢城奧運會組委會帶來了信心,他們期望再從美國電視網的頭上籌資5個億。然而,從1985年開始美國電視體育市場滑坡,三大電視網體育轉播全部虧損。市場的蕭條影響了美國電視網對奧運會的興趣,這無疑給韓國人當頭一棒。痛苦的韓國政府炒掉了組委會的負責人,並通過給美國電視網提供優質服務來刺激它們的購買熱情。組委會說服各單項聯合會,按美國電視網轉播的需要來安排比賽時間。經過談判,最後NBC終於以3.09億美元買下了轉播權。巨額的轉播費使各國看到了舉辦奧運會有利可圖,因此漢城奧運會後,申辦奧運會的城市一下增加到了13個。
在國際奧委會的要求下,1988年奧運會轉播權的分配方式也作了調整:20%留給組委會,用以給轉播提供技術保證;剩下的三分之二交給國際奧委會,然後再按慣例平均分成三份,用於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此後圍繞奧運會轉播費的分配問題,國際奧委會、組委會、各國奧委會和各單項聯合會一直爭論不休,誰都想在資金分成中多得一杯羹。
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會實行了多層次的電視行銷結構,各國主要的廣播公司在購買了奧運會在相關國家的轉播權後,可以許可本國有線電視公司和衛星廣播公司使用,從而使奧運會的傳播範圍更大,影響更廣,同時也為未來轉播權概念的豐富提供了實驗的機會。經過不懈的商業運作,奧運會的電視收入一屆比一屆豐厚。
奧運會組委會電視轉播權收入表(1984—1996) 
奧運舉辦地 洛杉磯 漢城 巴塞隆納 亞特蘭大
轉播權收入(億美元) 3.6 4.01 6.4 7
客觀地說,奧運會電視轉播權之所以能夠快速成長,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體育天上就是優質的電視資源,能夠吸引觀眾,並為電視台帶來巨額的廣告回報。二是美國三大電視網對轉播權展開的激烈競爭。可以說沒有美國電視網的支持,現代奧運會不可能獲得今天的輝煌。

全面行銷階段

1996年後,轉播權銷售進入全面行銷階段  
在亞特蘭大奧運會之前,奧運會的電視轉播權基本上都是“零售”,一屆一屆地與電視台談判。對1996年後的

新聞準入規則奧運會,國際奧委會加大了對轉播權銷售的干預力度,並相應地弱化了各國組委會的權力。為了避免市場波動,減少奧運會的風險,給主辦者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1995年,國際奧委會實施長期的電視著作權銷售戰略,6月以後,國際奧委會與美國、澳大利亞、日本以及中美、南美、中東、歐洲等地區的國家級電視機構簽署協定,將1996年到2008年之間的奧運會轉播權集中賣了出去,淨得51億美元的電視轉播契約。
對1996年之後的奧運會,國際奧委會更加注重對美國之外的市場的開發,但美國電視網仍然是國際奧委會想吃的肥肉。1996年8月5日,國際奧委會做了一筆巨大的期貨交易,他們分別以7.05億美元和5.45億美元,將2000年悉尼奧運會和2002年鹽湖城冬季奧運會的電視轉播權賣給了NBC。同時,還以7.93億美元、6.13億美元和8.94億美元,將2004年、2006年和2008年夏、冬季奧運會的電視轉播權批發給了NBC。為此,NBC帳上就有35.5億美元的巨額資金流入了國際奧委會的錢袋。在隨後的奧運會籌備期間,組委會除了享用國際奧委會集中銷售得到的資金外,還不斷地在世界各地開發轉播權市場。進入世紀交替後,全球經濟成長加快,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步入了高速增長的時期。當物質生活得到滿足後,各國人民對精神生活的需要進一步提高,而觀看奧運會是人們精神生活的一項重要內容。於是,組委會轉播權契約不斷增多,這是以往奧運會轉播權銷售所比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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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悉尼奧運會,澳大利亞組委會從電視轉播權中獲利13.2億美元。而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組委會也從電視轉播中收益達11億美元。據雅典奧組委官方網站報導,與國際奧委會簽約,轉播奧運會的全球電視機構有12家。它們是日本株式會社、加拿大廣播公司、紐西蘭電視台、中華台北電視集團、超級體育國際電視公司、電訊電視集團公司、阿拉伯國家廣播聯盟、亞太廣播聯盟、拉美電視組織、加勒比廣播聯盟、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和歐洲廣播聯盟(EBU)。從購買雅典奧運會電視轉播權的費用支出來看,美國全國廣播公司和歐洲廣播聯盟分別位居第一、第二位,日本株式會社排名第三,加拿大廣播公司名列第四。而北京奧運會還沒有舉辦,但電視轉播權已賣出了17億多。目前,國際奧委會正在出售2010年冬奧會與2012年夏奧會的電視轉播權,他們首戰選擇了美國,並且獲得了成功,美國全國廣播公司的老闆通用電氣公司,出價22.01億美元中標。隨後,國際奧委會又轉到歐洲市場,對歐洲市場的前景,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充滿了信心。今天,電視轉播費雖然已經變成了天文數字,但電視機構仍然競相獲取。電視機構的熱情使電視轉播權成了國際奧委會的支柱產業,現代的奧運會可以說是電視和體育比賽完美結合的產物。

北京奧運會信息

中國中央電視台在北京正式與國際奧委會簽約,宣布CCTV的新媒體平台CCTV.com成為北京奧運會官方網際網路/手機
新聞準入規則轉播機構。這是CCTV繼獲得北京奧運會電視轉播權之後獲得的另一項重要奧運會轉播權益。這也意味著CCTV.com成為唯一一家擁有中國大陸和澳門地區奧運新媒體轉播權益的機構。
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先生對中央電視台獲得北京奧運會新媒體轉播權益表示祝賀,他說:數字新媒體在2008北京奧運會上將扮演重要角色,將吸引更多觀眾觀看奧運賽事,並在推廣奧林匹克運動精神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我們期待和CCTV以及它的新媒體機構CCTV.com共同合作,推動中國更廣泛的觀眾,尤其是年輕一代的中國觀眾,參與到奧林匹克運動中來。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孫玉勝表示:中央電視台將充分發揮電視台、網路和手機多平台聯動的優勢以及CCTV的人才優勢、節目製作優勢、傳播技術優勢,聯合最廣泛的新媒體合作夥伴,確保最大範圍最大限度地傳播奧運。為此,央視國際將利用新技術傾力打造奧運網路電視和奧運手機電視,建設以“視頻、互動、多終端”為特色的奧運網路社區,幫助高速增長的新媒體用戶發現和欣賞最新最多最好的奧運節目。在北京舉行的簽約儀式上,有關人士表示,在本屆奧運會上,國際奧委會是首次將網際網路、手機等新媒體作為獨立轉播機構,與傳統媒體一起列入奧運會的轉播體系。通過中國最具影響力的電視平台CCTV及其組織的奧運新媒體傳播聯盟,北京奧運會將成為新媒體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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