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政監察總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政監察總隊是新疆水利廳直屬單位。

根據《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政監察總隊是自治區水行政綜合執法單位。依法在自治區境內履行監督檢查、重大水事案件的查處、水事糾紛調處、水行政規費徵收、水行政強制執法任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政監察總隊是新疆水利廳直屬單位。
根據《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政監察總隊是自治區水行政綜合執法單位。依法在自治區境內履行監督檢查、重大水事案件的查處、水事糾紛調處、水行政規費徵收、水行政強制執法任務。其具體職責是: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規;
2、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
3、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
4、組織全區重大水事案件的查處,配合協助公安司法機關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5、對下級水政監察隊伍水政執法行為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檢查,對取水許可、行政收費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受自治區水利廳委託,承辦自治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權的各種水行政事業性規費的徵收。並對各級水行政性規費的徵收進行監督檢查;
7、按自治區防總指令,組織全區流域性河、湖、庫人為設定的行洪障礙實施清除,並檢查和驗收;對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工程設施的建設實施監督檢查;在汛期和緊急防汛期,配合自治區防總維護險工區內的搶險工作秩序;
8、配合有關部門對地州之間、地方與兵團之間的水事糾紛進行調查處理;
9、承辦全區水行政執法的統計工作;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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