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費者

新消費者

“新消費者”必然是具有權利主體意識的消費者。“新消費者”知道自己的權利所在,也必然尊重他人的權利。“新消費者”必然是意識清晰的消費者,不崇洋,不崇貴,不攀高,不從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消費者
  • 定義:具有權利主體意識的消費者
  • 特點:不崇洋,不崇貴,不攀高,不從眾
什麼是“新消費者”?
“新消費者”必然是具有權利主體意識的消費者。消費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所在,應該清楚維護權利的途徑所在,更能夠勇於主張、勇於維護自己的權利。當然,保護消費者權益,打造公平消費環境,首要還在於健全制度、完善市場,需要市場管理者加強監管,需要法律對不法者予以懲處,這些都是第一位的,但消費者本身的作用依然重要,事實已經證明,消費者權利的覺醒與主動,正是消費者權益日益得到保護、相關制度日益完善的最主要動力。
“新消費者”知道自己的權利所在,也必然尊重他人的權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利己”不能以“損人”為前提,經營者當如此,消費者亦當如此。不買盜版,不買假名牌,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是消費者理應堅守的道德底線,也是現代法治社會對一個合格公民的基本要求。
“新消費者”既要有“權利”概念,更要有“責任”概念—消費者必須對自己消費所產生的社會後果負責,必須為子孫後代負責,消費者要“有所消費有所不消費”,對那些雖然向市場提供了物美價廉的商品,但卻同時虐待勞工、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經營者,消費者應堅決站在他們的對立面,大聲說“不”。消費者不應容忍無道德的資本,不應容忍無倫理的財富,消費者應學會用“消費”投票,來引導企業價值觀的走向。
“新消費者”必然懂得“人與自然的和諧”之重要性,“新消費者”必然是“綠色消費者”。人類是第一位的,自然是第二位的,但沒有了自然,人類將無所依託—人類對自然的索取應適可而止,人類的消費應有所節制,人類的欲望應有所壓抑。“新消費者”應拒絕消費那些對自然環境、自然資源構成嚴重破壞的商品,拒絕消費那些對自然環境、人類生存環境構成嚴重污染的商品,拒絕消費那些對保持生物多樣性構成嚴重威脅的商品—消費者應該對大自然充滿深情。
“新消費者”必然是意識清晰的消費者,不崇洋,不崇貴,不攀高,不從眾。從雀巢奶粉、肯德基快餐到化妝品、服裝,從索尼相機到豐田汽車、歐盟皮鞋,越來越多聲名顯赫的洋品牌跌入“質量門”事件,應該讓中國消費者從“崇洋”這種集體無意識中幡然驚醒。“新消費者”還應具有一定的民族主義情懷,多消費、優先消費國產優質品牌,為本國產業的長足發展、為本國產業創新能力的提高、為本國產業核心競爭力的增強,貢獻一份綿薄之力。
消費是生活的一部分,是生活本身,消費是生活的一種方式,所以它有時是感性的、率意的,但感性、率意意義上的消費行為本身依然應以理性為前提;消費應該是無拘無束的,放肆的,但多了一份責任感的消費,也許會為你的生活注入“感動”,因為“感動”而倍增消費的快樂。“新消費運動”是一場製造快樂的運動,是一場提升消費者生活品質的運動,“新消費理念”將因之得到升華,“新消費者”群體將因之應運而生—對此,我們完全可以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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