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旬刊》,淺草社主辦,王怡奄編輯,後改名《文藝周刊》。為《民國日報》副刊乙種之一,16開,4頁。1923年7月5日創刊於上海,從第19期起改為周刊,從第21期起作為獨立刊物單獨發行,並正式更名為《文藝周刊》,仍由《民國日報》社印刷。1924年9月16日終刊,共出51期,又增刊1期。《文藝旬刊》21期。文學刊物。主要撰稿人有林如稷、陳翔鶴、馮至、李開先、查士驥、趙景深、季志仁等。該刊認為“文藝是時代的驕子,是人生的必需品,有愛護與注意的價值”。淺草社,1922年在上海成立,1925年《淺草》停刊後,淺草社同仁和楊晦等在北京成立沉鐘社,魯迅評價它“確是中國的最堅韌、最誠實、掙扎的最久的團體,其社發表的多為揭露黑暗,追求光明美好新生活的作品,具有鮮明的進步傾向。主要成員有林如稷、陳煒謨、陳翔鶴、馮至等。1925年初,發起人林如稷出國,該社活動便隨之停止。1922年夏,林如稷作為發起人同陳煒謨、陳翔鶴、鄧君吾、馮至等成立了淺草社。1923年,淺草社出版了《淺草》季刊和《文藝旬刊》。該社受早期創造社影響,頗有為藝術而藝術的傾向,但卻顯示了他們在文藝方面的努力:“向外,在攝取異域的營養;向內,在挖掘自己的靈魂,要發現心靈的眼睛與喉舌,來凝視這世界,將真和美歌唱給寂寞的人們”。在此期間,淺草社社員創作了大量小說、散文、詩歌以及一些翻譯作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藝旬刊
- 類別:文學刊物
- 創刊時間:1923年
- 出版周期:旬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