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工作》1948年7月創刊於成都,、文藝工作社主編,古振華為發行人。半月刊,文學類刊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藝工作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48年7月
- 出版周期:半月刊
《文藝工作》1948年7月創刊於成都,、文藝工作社主編,古振華為發行人。半月刊,文學類刊物。
《文藝工作》是1948年7月創刊於成都的文學類半月刊,由文藝工作社主編,古振華擔任發行人。刊物以探討文學創作方法為核心,涵蓋小說、歌劇等理論分析,並刊載現代詩歌及外國詩歌譯作,如曼殊斐兒的《西風》。封面常刊登郁達夫、狄更...
依照勞動部《關於界定文藝工作者、運動員、藝徒概念的通知》,文藝工作者是指專門從事表演藝術工作的人員。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文藝工作者、運動員和藝徒時,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行政部門批准。招用後,用人單位應切實保護他們的...
文藝編導是電視紀實作品創作的核心職業,負責題材策劃、拍攝執行及後期製作全流程統籌,並指導作品整體風格與質量,也指從事該工作的專業人員。其工作需兼顧藝術表達與技術要求,涵蓋節目編導、策劃、製作及運營管理等環節。該職業分為前期策劃、中期拍攝與後期製作三階段,要求從業者兼具社會洞察力、廣播電視藝術理論素養及...
文藝座談會是指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於2014年10月15日上午在北京主持召開的文藝工作座談會,習近平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創作更多無愧於時代的優秀作品。2015年10月14日,這篇重要講話公開發表。習近平在講話中深刻闡述了文藝和文藝工作的地位作用和重大使命,創造性...
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是從事文化藝術工作的人員應當遵循的職業行為準則。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於2012年首次發布《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並在2022年修訂,強調踐行“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核心價值觀,倡導文藝工作者追求德藝雙馨,抵制違法失德行為。該公約要求文藝工作者以梅蘭芳、常香玉等藝術家為榜樣,堅守藝
《對於文藝工作的幾點意見》是劉少奇1956年3月8日聽取文化部黨組工作匯報時發表的談話。該談話圍繞新中國文藝工作改革展開,提出對民間職業劇團暫不推行國營化,建議採用合作社性質的“共和班”模式管理,強調通過物質激勵提高劇團效益。談話系統闡釋了“百花齊放,推陳出新”方針,主張戲曲改革需尊重藝術規律,保留傳統經典...
1、以提高廣大團員的藝術修養,豐富課餘文體生活為宗旨組織各類文藝活動。2、組織團員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藝活動,負責組織系分團委文藝比賽,積極組織迎新和歡送畢業生及學校的其他文藝活動,節慶活動。3、與學生會體育部加強溝通與協作。4、培訓文藝活動骨幹,做好文藝普及工作。5、協助社團部做好相關社團...
《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即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2014年10月15日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講話簡介 習近平2014年10月15日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於2015年10月15日《人民日報》。2016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講話》指出,文藝事業是黨和...
2012年3月2日,中國文聯向社會發布《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以下簡稱《公約》);2022年3月29日,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對《公約》作出修訂。公約全文 為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和文藝行風建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踐行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文藝界
《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修訂稿)》於2022年3月29日經中國文聯十一屆二次全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強調堅決抵制偷逃稅、涉“黃賭毒”等違法違規、失德失范行為,反對炫富競奢、見利忘義,摒 棄畸形審美。新修訂的《公約》在保留原有內容基礎上,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新的精神,增加了新的表述,並修改了個別文字...
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新四軍在紅軍劇社(團)和宣傳隊的基礎上,又組建了許多劇團和宣傳隊,有陝甘寧晉綏聯防軍政治部宣傳隊、抗日軍政大學總校文藝工作團、延安部隊藝術學校烽火劇團、抗戰劇團、戰士劇社、戰鬥劇社、抗日先鋒劇團、抗敵劇社、新四軍戰地動員服務團、前方魯迅藝術學校實驗劇團等。解放戰爭時期,中國人民...
文藝工作座談會於2014年10月15日在北京召開。習近平主持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劉雲山出席座談會。王滬寧、劉延東、劉奇葆、許其亮、栗戰書出席座談會。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負責人,各領域文藝工作者代表等參加座談會。座談會上,中國作協主席鐵凝,中國劇協主席、上海京劇院藝術指導尚長榮,空政文工團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