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工作組織

文書工作組織即機關(組織)內部對於文書處理工作的機構設定、組織領導與各工作環節的合理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書工作組織
  • 釋義:內部對文書處理工作的安排
  • 組成部分:文書處理
  • 業務指導:辦法、指示,召集會議,培訓人員
正文,

正文

機關(組織)內部對於文書處理工作的機構設定、組織領導與各工作環節的合理安排。
文書處理是機關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比較大的機關均在辦公廳(室)下設定秘書處(室)、機要室、文印室(打字室)、印刷廠、收發室等專門機構承擔檔案的撰制、製作、傳遞處理與立卷歸檔工作。較小的機關或大(中)機關的業務部門則在辦公室下設若干專職 (兼職)的文書管理人員負責文書處理工作。
機關秘書長或辦公廳主任對本機關的文書處理統一領導,對下屬單位的文書處理負責業務指導,如制訂與發布有關的條例、辦法、指示,召集會議,培訓人員等。
對機關內部文書處理各工作環節,根據機關工作性質、任務和職權範圍,內部機構設定的層次、數量,收發檔案數量,各內部機構駐地間的距離,工作人員數目與文書管理人員的配備等情況,分別採取集中形式或分散形式予以合理安排。集中形式即文書處理的諸環節除承辦以外均集中由機關辦公室或秘書科(室)負責,各業務部門不再設定文書處理機構或文書管理人員;分散形式即由機關辦公廳和各業務部門的辦公室或文書管理人員分工負責文書處理工作,各承擔其中的一部分。分工方法一是按檔案內容與工作職責分工,凡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檔案由機關的辦公廳負責處理,業務性檔案由業務部門的辦公室或文書管理人員處理;二是按文書處理的工作環節分工,將檔案的收發、印製交由機關辦公廳負責,其他環節由業務部門辦公室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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