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文山州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文山州工商局主要職能有12項,即: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按照分工查處製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及其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依法實施契約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違法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和股權出質登記;依法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負責中國馳名商標、雲南省著名商標的組織申報和本地知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推動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製度;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有關信息服務。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指導文山州消費者協會辦公室、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廣告協會辦公室、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圍繞章程和工作規定開展工作。承辦州委、州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辦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防艾、消防、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掛鈎扶貧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督察、綜合考核、精神文明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計算機網路建設和管理。
法規科
職責:承擔或參與規範性檔案草擬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法制工作相關措施、辦法;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調查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的管理;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核審工作。
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科(加掛直銷監督管理科牌子)
職責:擬訂反不正當競爭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案件;承辦州人民政府交辦的查處走私販私經濟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傳銷案件;承辦州人民政府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協調有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職責:擬訂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廣告監督管理科
職責:擬訂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廣告經營許可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監測各類媒體發布廣告情況;組織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廣告協會工作。
企業監督管理科
職責:依法對企業登記註冊行為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推動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製度;承擔與州人民政府其他部門企業監督管理信息交換共享協調聯繫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企業註冊科
職責:擬訂內資企業登記註冊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內資企業登記註冊管理工作;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內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和內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負責登記註冊的內資公司股權出質登記。
商標監督管理科
職責:擬訂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負責中國馳名商標、雲南省著名商標的組織申報和本地知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市場規範管理科(加掛契約監督管理科牌子)
職責: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實施契約監督管理;負責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及動產抵押物登記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製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其他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網路商品交易監督管理科
職責:擬訂規範網路商品交易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網路商品交易活動中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其他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職責: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和商品質量監測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的受理工作;組織指導12315聯絡站和消費者投訴站建設工作;負責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計畫財務科
職責:擬訂機關計畫財務、資產、票據、內部控制、內部審計等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審上報預算、決算、日常財務報告;承擔非稅收入收繳及專用票據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物資裝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人事科
職責:擬訂機關組織人事工作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幹部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管理工作;承辦有關外事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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