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美籍華人鋼琴家殷承宗到福建演出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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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頒布

文化部關於同意美籍華人鋼琴家殷承宗到福建演出的批覆
文化體育
文市函1579號
文化部
2008-9-8

法規內容

福建省文化廳:
你廳閩文市120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福建省福州東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邀請美籍華人鋼琴家殷承宗,於2008年10月至12月到福建演出。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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