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俄羅斯國防部遠東軍區紅旗歌舞團來華演出的批覆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發[2008]10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中國祥宇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邀請俄羅斯國防部遠東軍區紅旗歌舞團一行37人,於2008年3月18日至5月8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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