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信息化發展綱要

《文化部信息化發展綱要》是文化部2013年9月10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信息化發展綱要
  • 時間:2013年9月10日
  • 部門:文化部
通知,內容,一、現狀分析,二、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三、發展目標,四、業務重點,五、保障措施,

通知

文化部關於印發《文化部信息化發展綱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各計畫單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屬單位,國家文物局:
《文化部信息化發展綱要》已經文化部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內容

文化部信息化發展綱要
(2013—2020年)
為指導全國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單位開展信息化工作,全面推進文化部信息化建設,依據黨的十八大報告、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國家電子政務“十二五”規劃》等有關檔案精神,編制本綱要,以明確文化部信息化2013—2020年的發展目標和業務重點。

一、現狀分析


(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化建設,國內信息化發展迅猛,文化部信息化發展面臨重大機遇
   當前,我國文化建設進入了重要的戰略機遇期。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的戰略目標;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問題;黨的十八大再次提出“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的宏偉目標和“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把文化改革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各級政府效能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體系,推動文化事業全面繁榮、文化產業快速發展”。
近年來,信息技術創新步伐加快、勢頭迅猛,雲計算、移動互聯、物聯網、大數據、智慧城市等新技術、新理念不斷湧現,新媒體、新業務的高速發展帶來了傳播渠道、傳播秩序和傳播內容的豐富與變化,並悄然改變著傳統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模式。在原有四大基礎信息資源庫的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新增“文化信息資源庫”為國家基礎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五大項目庫之一。近期出台的《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新興文化產業,加強數字文化內容產品和服務開發。
(二)文化部信息化建設經過多年積累,具備了加快發展的基礎條件,但也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
隨著近年來信息技術的突飛猛進和我國文化發展的業務需要,文化部信息化也呈現迅猛發展趨勢。文化部黨組高度重視行業信息化建設。2011年文化部設立信息中心,部分文化廳局也積極籌建信息化管理機構。文化部系統對信息化建設的需求日趨強烈,對信息化工作的認識不斷深化;信息化在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政府效能、擴大公眾參與、提供社會服務等方面的作用日益顯現,文化電子政務建設初見成效;國家數字圖書館、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等工程持續開展,資源不斷豐富,國家文化產業項目資源、國家文物等基礎數據累積增長,文化資源建設的規模化態勢初步形成;文化部開發運行了多項套用系統,公文運轉、數據報送、業務審批、行業管理、輔助決策、政民互動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信息技術套用日益廣泛。
文化部信息化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信息化發展不均衡,總體水平偏低,大多數基層單位沒有專門的信息化機構,行業信息化工作渠道不暢;機房、網路、存儲等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滯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基礎薄弱,無法滿足工作需要;文化信息資源覆蓋面不全,數據質量不高;信息技術套用缺乏深度與廣度,系統內部整合不夠,信息孤島現象嚴重;信息服務的內容和領域較為單一,尤其是文化信息的社會化服務還不到位。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文化部信息化建設的基礎較差,人才、資金、技術等配套支撐不到位;二是對信息化建設必須遵循的基本規律認識不足,存在重開發輕維護、重技術輕數據、重成果輕管理,甚至存在個別工程盲目上馬、半途而廢的情況;三是信息化管理機制不健全,長期缺乏行業信息化建設的統籌規劃和統一管理,尚未形成信息化科學發展的合理結構布局。

二、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信息技術發展規律和國家信息化建設方針,服務於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宏偉目標和戰略部署,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科學發展,以信息技術促進文化功能的有效發揮。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科學發展。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文化部信息化建設,開展文化部信息化頂層設計,正確處理文化部信息化整體發展與局部建設、當前任務與遠期目標、專項業務與整體布局、統一發展與改革創新的關係,儘量少走彎路,避免重複建設和鋪張浪費。注重文化信息數據、基礎環境和套用系統的資源整合,強化業務協同、互聯互通,發揮整體優勢,提高整體實效,避免自成體系、各自為戰。開展信息化巨觀戰略、資源採集分類、業務流程管理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等課題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信息化發展體系,大力推動信息化與文化發展的高度融合與良性互動。
2.政府主導,共建共享。進一步加強政府對文化行業信息化建設的主導,有效提升文化行業管理和社會服務能力,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形成文化部信息化建設積極健康、穩步發展的良好局面。研究制定統一的信息化業務標準,打破壁壘限制,建立開放機制,實現地域之間、部門之間、業務系統之間的信息化共建與共享。
3.發揮實效,提升服務。堅持以需求為導向、以套用促發展。客觀分析文化工作的業務流程和社會需求,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動信息技術的套用與發展,將有限的資源切實使用在文化部信息化的關鍵環節和核心領域。堅持技術套用創新化、信息服務社會化。在確保涉密數據信息、工作秘密信息安全,保證資源採集單位、技術創新單位智慧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解放思想、開拓思路,為社會公眾提供全面的文化內容和快捷的產品服務,推進文化惠民建設。

三、發展目標


  (一)2015年發展目標
  1.95%以上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80%以上的地市級文化行政部門和70%以上的縣級文化行政部門設立或指定專門機構負責信息化工作,初步形成國家、省、地、縣四級信息化工作管理與運行的暢通渠道。
2.國家文化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基本形成,現有業務和管理數據的覆蓋率不低於90%。適合文化行政部門管理和社會公共服務的基礎信息資料庫群及數據綜合管理與交換平台初步建成。
3.搭建起文化部信息化綜合運行管理平台,信息技術在文化資源調查評價、文化行業管理和文化社會化服務中得到較為廣泛的套用,基本實現文化部系統的政務辦公自動化運行管理,信息化的技術支撐優勢初步顯現。
4.基本形成系統開發、資源建設、運行管理、套用服務等文化部信息化技術標準體系和機房、網路、數據、安全、培訓等工作管理規範體系。完成文化部系統重要信息系統的等級測評和安全建設整改工作。
5.信息化人才技術培訓、業務交流合作等基礎性工作納入各部門日常工作範疇,文化部信息化工作水平有較大提高。
(二)2020年發展目標
  1.文化信息化工作全面展開,科學規範的文化部信息化管理與運行體系基本建立,綜合信息基礎設施基本普及,信息技術套用能力顯著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行業信息化建設進入國內先進行列。
2.可持續利用和動態更新的文化信息資源庫初步建成,信息資源的整理與開發達到較高水平。
3.以國家文化數據中心為核心的國家、省、市、縣四級網路交換、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體系基本建立。
4.完成政務、資訊和服務的多平台建設,實現文化行業管理和服務方式的轉變,文化信息服務水平大幅提升。

四、業務重點


  (一)文化電子政務建設
  牢牢把握電子政務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緊密圍繞文化部的各項行政職能和文化體制改革工作實際需要,建立起體系完整、標準統一、功能完善、套用便捷、安全可靠、服務高效的文化電子政務體系。
1.分析發展需求,科學設計系統。科學分析文化電子政務的基本需求和存在問題,合理規劃設計國家層面和不同地區電子政務的發展模式。綜合考慮網路運行體系、技術支撐體系、業務套用體系、安全保障體系等各個組成部分的特點,按照統一的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要求,科學合理設計、開發具體的業務套用和管理系統,保證文化電子政務系統的有機集成與高效運作。
2.完善基礎支撐,提供安全保障。研究制定文化電子政務各項標準規範和規章制度。推進等級保護工作,建立文化電子政務的安全防護體系和標準規範體系。
建立覆蓋國家、省、地、縣四級的文化部電子政務網路體系。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建立安全穩定的文化部業務辦公網;充分利用文化部已有網路專線、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和國家公共通信資源等,構建文化業務信息專網;通過網際網路建立開放的政務信息外網。
建設部、省兩級數據中心,滿足政務管理對基礎數據、業務數據和管理數據的套用支撐需求。加強網路、機房、數據、套用系統的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建設,保障文化電子政務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3.部署業務套用,提升政府效能。系統分析各項文化業務需求,打造標準統一的文化電子政務業務套用模式。在充分整合文化資源的基礎上,梳理並適應核心業務工作需要,研發建設文化部業務綜合管理系統,部署行政審批、業務監管、統計分析等各類業務套用,改善文化業務管理,提高文化行業監管和應急保障能力,依法開展網路文化市場管理,形成網路互聯、信息互通、管理統籌、業務協同、資源共享、服務一體的文化電子政務運行體系,提升文化行政部門的綜合服務效能,為文化部履行職能提供技術支撐。
寓管理於服務,打造服務型政府,提供多樣化的文化政務信息服務。依託電子政務網路體系,最佳化文化部政府入口網站,以入口網站為核心,完善文化部政府網站群體系構架,圍繞信息公開、網上辦事和政民互動的主體功能,構建文化政務資源共享和網站群整體發展的基礎格局。最佳化政務信息發布方式,突出關注熱點、體現政民互動,加強移動互聯、流媒體等新技術套用,提高信息發布的數量、質量和效率,為社會公眾和企事業單位提供全流程、全天候、人性化的網上辦事和資料查詢服務。
(二)文化資源數位化
  依照《“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對“文化信息資源庫”的建設要求,全面開展文化信息資源庫建設,推動文化信息資源的共建共享和開發利用。
1.研究基礎標準,規劃建設模式。開展文化資源元數據、信息目錄體系和數據交換體系等各項技術標準研究,從部、省兩級科學合理規劃文化數據資源的建設目標、內容、工作重點、實現方式等,統一標準、加強協作,做好全國文化數據資源的有效整合、統一管理和交換共享的前期基礎性工作。
2.採用多種方式,廣開數據渠道。統籌考慮基礎數據、業務數據和管理數據三類數據源,廣泛開展普查、基礎統計等工作,多種渠道充實、豐富文化信息資源。依託重點工作,採集業務數據;結合行政管理,積累管理數據;圍繞課題項目,豐富專題數據;整理資料檔案,實現文本數位化;搭建共享平台,探索交換模式;加強國際交流,擴充數據來源;創新採集模式,探索資源採集的社會化途徑。
3.科學統籌設計,加強數據管理。綜合考慮文化資源數據建設所必要的政策、機制和管理手段,落實基礎環境搭建、運行體系建設、關鍵技術研究等具體措施。加強國家文化數據中心建設,逐步推進省級文化數據中心和數據管理平台建設,實現部、省兩級數據大集中,強化數據備份,保障數據安全,形成統分結合、運維有序的文化數據運行管理格局。
4.深度開發資源,保障社會供給。匯總巨觀調控、資源監管、形勢分析、輔助決策支持和社會化信息服務所需的各類文化數據,科學評價和發揮文化數據資源價值,廣泛、深度開發跨部門、跨行業、高廣度、精深度的資源產品,提供瀏覽、查詢、可視化、互動性的數據資源服務,綜合利用雲計算、大數據處理等新技術,有效保障社會文化資源的需求供給。
(三)文化信息社會化服務
  充分發揮文化信息資源在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信息服務需求,提供信息服務內容,拓寬信息服務渠道,提高文化信息供給能力。
1.擴充服務內容,推動共享交換。結合文化資源數位化建設,不斷豐富和擴充研究套用、決策支持、公眾查詢等各類文化信息的內容。促進網路互聯互通、業務協同管理和資源共享套用。大力推進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文化信息共享交換,擴大信息共享覆蓋面,提高信息共享服務成效,為廣大社會公眾提供全面、權威、便捷、高效的文化信息服務。
2.搭建服務平台,提升服務水平。加強技術創新,提高數據採集、管理、分析、發布的技術手段,提高多網路渠道中文化信息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基於傳統網際網路和移動新媒體等不同傳播載體,面向不同類型、不同層面的社會需求,搭建技術創新、門類齊全、特色鮮明的文化信息共享發布與套用服務的專業化工作平台,部署文化產業信息服務和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系統,全面提供文化信息資源服務。以社會公眾需求為導向,重點提高政府網站群的信息服務能力。
3.加強產品研發,推動產業發展。匯總分析各級各類文化數據資源,深入研究社會現象與文化發展趨勢,進一步推動公共數字文化惠民工程建設。加強數字文化內容產品和服務開發,建立數字內容生產、轉換、加工和投送的專業渠道,開發推廣為行政管理、行業研究和社會公眾普遍認可的信息消費內容產品。針對不同需要,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提供文化信息產品和服務。廣泛開展跨部門、跨行業合作,推動文化信息服務的產業化與集群化發展。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機構
  建立健全信息化組織機構並切實發揮工作職能。文化部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文化部信息化工作的組織、領導與重大決策;文化部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切實承擔起信息化的日常工作。各地文化行政部門也要設立或指定相應的機構負責信息化工作。
(二)加強統籌協調
   按照國家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和我國文化工作的總體部署,遵循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的原則,統籌文化部信息化建設。加強文化部與各地文化廳局的聯絡溝通與統籌協調,打破網路聯接、數據管理、套用服務、安全保障等系統建設中的條塊分割,消除地域、專業和部門間的信息孤島。
(三)完善規章制度
   規範梳理文化部信息化建設工作流程,制定完善文化部信息化的規範和標準。制定信息化工作指南,建立健全網路運行、數據管理、信息發布、系統開發等業務工作制度,加強管理監督和績效考評。文化部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
(四)加大資金投入
   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既要保障已建項目的運維資金支持,也要加大信息化建設的投入。要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信息化建設,擴大文化部信息化建設的資金來源。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貧困落後地區的扶持力度。加強信息化建設的資金管理,規範資金使用流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五)注重人才培養
   建立人才培養制度,制定人才培養計畫,廣開人才培養渠道。加強對文化從業人員的信息化基本技能培訓,全面提升文化從業人員的信息化素質;加強信息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建立一支技術精、能力強、作風正的信息化工作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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