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公安局

敦煌市公安局

敦煌市公安局是敦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敦煌市公安局現有29個內設機構,其中綜合管理機構4個、執法勤務機構9個、派出機構15個、監管場所1個、另轄公安消防現役部隊1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敦煌市公安局
  • 地區:敦煌市
  • 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 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對全市公安機關及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紀守法實施監督,受理民眾來信來訪,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重大項目建設;
2、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幹部任免調配、勞資撫恤、警銜管理工作,民警教育訓練、公安宣傳、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市公安局黨務、離退休幹部職工服務管理及共青團、工會、婦委會等民眾組織工作;
3、負責對全市公安工作情況信息收集、研判、反饋,指導協調全市110報警服務,負責敦煌市“110、122、119”報警、求助、投訴的接警和下達出警指令;
4、指導全市國內安全保衛工作,偵辦邪教組織犯罪案件;
5、指導全市治安、戶政、居民身份證、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槍枝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危險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內部單位保衛等工作;
6、指導全市刑事案件偵查、刑事技術建設,受理法醫、理化、痕跡、文字檢驗鑑定,偵辦各類刑事案件;
7、受理公民因私出國(境)審核、審批,管理外國人入境事務,查處違反入境管理秩序違法犯罪活動;
8、指導全市公總計算機網路安全監察,網際網路犯罪案件的查處及網咖管理;
9、指導敦煌市看守所、治安行政拘留所安全管理、教育轉化、基礎建設和對外開放工作。預防、查處各類安全事故,協調異地羈押;
10、指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安全法規宣傳教育,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承辦五種車輛安檢、發牌,駕駛員考驗、發證管理工作;
11、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受理全市公安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審批、案件申訴,提供法律諮詢;
12、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管理;
13、指導偵辦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對吸毒人員進行強制戒毒、勞教戒毒及其他行政處罰;
14、對全市公安無線、有線通信、視頻會議進行管理,承擔公安信息網路建設及安全維護;
15、負責重大活動、集會、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和重要首長、外賓的警衛任務;依法處置各類嚴重突發暴力案(事)件,指導全市反恐怖工作;
16、指導全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處置火災事故。
二、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職責
1、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穩定的情報信息;
2、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轄區居住人口);
3、依法管理轄區內的特種行業、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和槍枝、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
4、配合有關部門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
5、依法監督、指導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單位保衛組織和民眾開展安全防範;在轄區內開展以治保會為主體的多層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預防可防性案件的發生;
6、通過日常治安防範和管理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偵破應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
7、依法查處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
8、協助上級公安機關做好處置群體性事件工作;
9、加強對非法宗教、邪教活動的掌握控制工作;
10、對轄區民眾進行法制宣傳,對轄區內違法青少年進行幫教,對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罪犯進行監督、考察和改造工作,對被勞改的少管人員進行社會協同教育和放回後的接茬幫助工作,做好民眾違法犯罪的預防工作;
11、接受民眾的報警、求助,為民排憂解難,解決民眾的實際困難,積極為民眾辦好事、辦實事。

內設機構

紀律檢查委員會(警務督察大隊、監察室):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信訪、審計工作;查處職責範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組織開展全市公安紀檢監察案件調查審理及涉警信訪舉報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政工監督室(教育訓練大隊):負責公安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勞資撫恤、警銜管理工作,民警教育訓練、公安宣傳、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市公安局黨務、離退休幹部職工服務管理及共青團、工會、婦委會等民眾組織工作。
警務保障室: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接報警的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恐怖、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工作;負責車站、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刑事偵查工作;承擔刑事科學技術工作。
禁毒大隊(市禁毒辦):負責禁毒偵察工作;承擔市級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交通警察大隊:負責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轄區交通治安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依法查處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按許可權先期處置涉路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突發事件。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劃、交通影響評估和施工驗收工作,開展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人管理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隊:負責對全市公民申請出國(境)申請材料的審查、審批、上報和發證工作;對境外人員在我市居留、簽證延期、旅行事務進行管理;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外案件及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
法制大隊(預審大隊):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辦理聽證、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開展內部執法監督工作和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工作。
消防大隊:負責全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處置火災事故。
敦煌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負責看守所、拘留所建設;依法管理、教育在押的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留所服刑人員和行政拘留人員;負責判刑人員的投勞工作。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負責轄區內的計算機網路安全監察管理,網際網路犯罪案件的查處及網咖管理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負責全市經濟犯罪偵查案件偵查。
特巡警大隊:負責街面巡邏、治安防範、應急處突、搶險救災等工作。
情報大隊:對全市刑事類警情進行綜合研判分析,為全警提供情報支撐,根據案件需要,開展合成偵查;對涉恐、涉穩、涉案等重大警情信息和重點人員活動情況、重大矛盾糾紛等進行通報分析,對跨區域犯罪、高危人群進行常態化研判跟蹤分析,對相關工作部門提出預警性、指導性工作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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