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秩官

散秩官是清代設定的隨旗行走的官員群體,屬閒散世職體系,無實權但享有爵俸。該官職在八旗滿洲、蒙古、漢軍中均有設立,品秩與待遇存在差異,部分年幼世襲佐領因無法履職亦被歸入此類。

散秩官主要在都統衙門隨旗行走,可充任本旗印房章京、營伍理事官或京城九門、兵丁營房理事官。任職六年且無事故者可在本旗晉升序列中列名,學習行走的佐領通過考核並經引見後,可正式執掌圖記行使職權。其核心職責為供所屬衙門差遣使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散秩官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清代
  • 隸屬:閒散世職
沿革,職責,

沿革

八旗滿洲、蒙古、漢軍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參差不一。清代無實職而有爵俸,有職位卻無實權者,原屬“閒散世職”。其中有“不掌圖記(印信)”的佐領(正四品武官)屬年幼不能勝任其職的世襲佐領。凡閒散官員,令隨本旗都統衙門行走,故稱為“隨旗行走散秩官”。或在本旗印房、營伍之內充補辦理事務的章京,或於京城九門、兵丁營房之間充補理事官。凡效力6年無事故者,例於本旗應升處列名;學習行走的佐領,經各項差使考驗確能勝任本職者,則隨時由各旗都統具奏,經“引見”再令執掌圖記,以實施其權力。

職責

掌供該衙門各項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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