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確定第三批全國社區教育實驗區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確定第三批全國社區教育實驗區的通知是2004年12月頒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確定第三批全國社區教育實驗區的通知
  • 發文字號:教職成[2006]10號
  • 發文時間:2004年12月
  • 發文單位教育部
簡介,詳情,

簡介

教職成[2006]10號

詳情

2004年12月,《教育部關於推進社區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印發後,社區教育工作發展迅速,全國多數城市和農村城鎮化進展較快的地區都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社區教育活動,有效地滿足了社區居民多樣化的教育培訓需求,為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建設和諧社會做出了重要的貢獻。為進一步推動社區教育工作,在各地申報的基礎上,我部確定了第三批全國社區教育實驗區(共20個),現通知如下:
北京市:房山區
天津市:薊縣
上海市:普陀區長寧區黃埔區
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白下區,蘇州市滄浪區,常州市鐘樓區,連雲港市連雲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寧波市江東區、浙江省溫嶺市、紹興市越城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九江市潯陽區
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信陽市平橋區
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
希望以上新擴大的全國社區教育實驗區要開拓創新,認真做好社區教育實驗區工作,面向社區居民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滿足人民民眾不斷增長的多樣化的學習需求,努力提高社區居民的就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為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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