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的通知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高等學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導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養成文明行為習慣,勤奮學習,強健體魄,成為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部對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制定的《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89)教政字003號〕作了修訂。現將新修訂的《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印發給你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的通知
  • 發文時間:2005年
  • 發文字號:教學〔2005〕5號
  • 發文單位教育部
教學〔2005〕5號
請各地方、各部門轉發所屬高等學校遵照執行。
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
一、志存高遠,堅定信念。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國情,確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走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共同理想和堅定信念,努力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
二、熱愛祖國,服務人民。弘揚民族精神,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團結。不參與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影響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的活動。培養同人民民眾的深厚感情,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關係,增強社會責任感,甘願為祖國為人民奉獻。
三、勤奮學習,自強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學;刻苦鑽研,嚴謹求實;積極實踐,勇於創新;珍惜時間,學業有成。
四、遵紀守法,弘揚正氣。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正確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敬廉崇潔,公道正派;敢於並善於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
五、誠實守信,嚴於律己。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文明使用網際網路;自覺抵制黃、賭、毒等不良誘惑。
六、明禮修身,團結友愛。弘揚傳統美德,遵守社會公德,男女交往文明;關心集體,愛護公物,熱心公益;尊敬師長,友愛同學,團結合作;儀表整潔,待人禮貌;豁達寬容,積極向上。
七、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熱愛勞動,珍惜他人和社會勞動成果;生活儉樸,杜絕浪費;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實際的物質享受。
八、強健體魄,熱愛生活。積極參加文體活動,提高身體素質,保持心理健康;磨礪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適應能力;增強安全意識,防止意外事故;關愛自然,愛護環境,珍惜資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