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研究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廣東省高教廳,計畫單列市教委:

教育部開展的“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研究工作(以 下簡稱“項目研究工作”)已進入實施階段,現將《“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 放教育試點”項目研究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該實施意見的要求,組織、 落實好相應的實施工作。 該項目研究工作是貫徹落實《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實施“現代遠程教育工 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現代教育理論和思想指導下,吸收高等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進行 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重要實驗。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項目研究工作高度重視,積極支持,要對招生註冊、教學和教學管理、考核工作以及畢業驗印等試點工作的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和 檢查。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學指導委員會。教育行政部 門要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促進試點電大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改進試點工作,推 動試點工作積極、健康發展。要注意研究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報教育 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將根據試點工作和項目研究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調整試點電大的 範圍和辦學規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研究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 文號:教高廳[1999]4號
  • 時間:1999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發文背景,意見全文,

發文背景

教高廳[1999]4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廣東省高教廳,計畫單列市教委:
教育部開展的“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研究工作(以 下簡稱“項目研究工作”)已進入實施階段,現將《“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 放教育試點”項目研究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該實施意見的要求,組織、 落實好相應的實施工作。 該項目研究工作是貫徹落實《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實施“現代遠程教育工 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現代教育理論和思想指導下,吸收高等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進行 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重要實驗。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項目研究工作高度重視,積極支持,要對招生註冊、教學和教學管理、考核工作以及畢業驗印等試點工作的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和 檢查。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學指導委員會。教育行政部 門要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促進試點電大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改進試點工作,推 動試點工作積極、健康發展。要注意研究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報教育 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將根據試點工作和項目研究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調整試點電大的 範圍和辦學規模。
附屬檔案:“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研究工作實施意見 (試行)
教育部辦公廳 1999年8月12日
附屬檔案: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 開放教育試點”項目研究工作實施意見 (試 行)

意見全文

為了落實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 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廳[1999]1號)精神,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試點教學點的確定和入學註冊工作
(一)試點教學點的確定 試點省級廣播電視大學(以下簡稱“試點電大”)選擇指導思想明確、教學條件較好、考 理嚴格的電大教學單位作為試點教學點,經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以下簡稱“中央電大") 審核後確定。試點電大應根據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調整教學點及其試點專業和辦學規模。
(二)入學註冊
1.本科教育試點的註冊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者(相同或相 近業,法學專業可招收從事本專業崗位工作者);專科教育試點的註冊對象為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者。
2.試點電大組織學生報名,進行入學水平測試,按教育部批准的辦學規模,擇優註冊, 保證生源質量。
3.申請註冊學生應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試點電大 將審核合格後的學生名單報中央電大,並作為畢業審核的依據。
二、教學工作
(一)教學計畫、教學大綱
1.中央電大會同合作高校組織專家按照國家高等教育的培養目標和規格統一制定試點專 業的教學計畫,經教育部審批後下達執行。
2.必修課程、限選課程和集中實踐環節的教學大綱或要求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課程教學基 本要求統一制定。
3.試點電大按照統一的教學計畫制定實施性教學計畫,報中央電大備案。
(二)教學過程
1.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要特別注重利用現代遠程教育技術和手段,注 重多種教學媒體綜合運用,加強對教學過程的管理。
2.中央電大組織專家制定試點專業教學實施方案,試點電大根據試點專業教學實施方案 的要求制定教學實施細則,並報中央電大備案。
3.中央電大與普通高校合作,根據試點專業教學實施方案和教學大綱,組織設計、編制 必修課程的文字、音像和計算機網路等多種媒體教材;利用廣播、電視、佃I和計算機網路等 189 多種手段開展教學和教學輔導工作。中央電大安排音像課的播出,負責網路課程的運行管理和 文字、音像等多種媒體教材的征訂、發行,為試點電大和學生提供多種形式的教學服務。
4.試點電大與當地普通高校合作,組織實施並完成必修課程的教學任務,同時根據試點 專業教學實施方案和教學大綱,組織編制、參與設計或選定限選課程和自開課程的多種媒體教 材,制定限選課和自開課程以及集中實踐環節的教學方案並組織實施。
5.試點電大要充分利用當地普通高校和社會辦學資源,加強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注重對學生平時作業、實驗、實習和社會調查等教學環節的落實。
6.中央電大制定試點工作的教學教務管理辦法及學籍管理辦法,建立和健全教學巡查和 評估制度,對試點單位的教學組織與教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並與試點電大共同 實施教學管理。
7.參與試點工作的教學和教學管理人員需參加不同形式的現代遠程教學和教學管理培訓。 中央電大統一規劃培訓工作。
(二)考核
1.考核是重要的教學評估手段和教學質量保證措施。要注意對學習過程的考核評價。考 核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試兩部分組成。
2.中央電大制定必修課程考核管理辦法。
3.考核說明的編制和期末考試命題工作,專科由中央電大負責;本科由中央電大和合作 高校共同組織,合作高校負責,中央電大參與。
4.中央電大負責期末考試的制卷和考試科目安排以及試卷和成績分析等工作,合作高校 對考試工作的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試點電大負責考試的組織與實施工作,按中央電大《考 試工作暫行規定》要求,設定考區、考點和考場,組織閱卷、登統,向中央電大上報有關考試 數據,並將每學期的考試情況和成績分析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省(自 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考核工作的組織和考核過程的檢查指導。中央電大將每 學期的考試情況和成績分析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四)成績及證書
1.學生的課程成績由形成性考核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 的學分。課程成績及獲得的相應學分在學籍註冊後8年內有效。
2.試點電大將符合畢業要求的學生名單報中央電大。專科專業和本科金融學、計算機科 學與技術兩專業由中央電大審核,並經試點電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驗印 後,頒發國家承認的專科或本科學歷畢業證書;英語、法學兩個專業由中央電大和合作高校審 核,並經試點電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驗印後,共同頒發國家承認的本科 學歷畢業證書。
(五)運行機制和經費管理
1.中央電大、合作高校(部委)和試點電大要在思想認識、人員安排、辦學條件和經費 投入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並切實履行合作協定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2.各試點單位需設立項目研究工作專項基金,單獨立項,專款專用。 試點專業的學生須交納的註冊建檔費、課程費、考試費等學費和辦理證書費的金額應根據合理的辦學成本,並參照現行成人高等教育收費標準,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確定。
三、課題立項和研究工作
1.項目研究工作要緊密結合教學及教學管理實際,明確研究目標,分階段、有計畫、有 步驟地開展。
2.各試點單位根據總課題組提出的各子課題的研究方向和內容,申報各子課題下的研究 項目,經總課題組審批立項後歸所屬子課題組管理。研究項目立項後,由於課題組和總課題組 按批准的課題項目申報表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
3.研究項目的申報、立項和實施採取滾動的方式,每年安排l至2次項目申報,並根據 項目研究進展的情況,增加、取消或合併某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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