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6年度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名單的通知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有效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的重要部署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的要求,積極發揮典型引領作用,推動全國高校進一步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不斷提升創業指導服務工作質量和水平,有效促進以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2016年2月,我部啟動開展了2016年度全國高校創新創業總結宣傳工作。經過學校總結、推薦申報、專家初選、社會調查和實地調研等環節,推選產生了2016年度50所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6年度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有效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的重要部署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的要求,積極發揮典型引領作用,推動全國高校進一步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不斷提升創業指導服務工作質量和水平,有效促進以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2016年2月,我部啟動開展了2016年度全國高校創新創業總結宣傳工作。經過學校總結、推薦申報、專家初選、社會調查和實地調研等環節,推選產生了2016年度50所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現將名單公布如下(按照行政區劃排列):
一、中央部門所屬高等學校(19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中南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
二、省屬本科院校(25 所)
北京工業大學、河北科技大學、瀋陽工業大學、大連東軟信息學院、吉林農業大學、黑龍江大學、上海大學、杭州師範大學、溫州大學、安徽理工大學、福建農林大學、華東交通大學、青島理工大學、山東協和學院、黃淮學院、黃河科技學院、湖南科技大學、長沙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西大學、海口經濟學院、重慶交通大學、重慶文理學院、雲南農業大學、西安外事學院
三、高職高專院校(6 所)
包頭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江蘇農牧科技職業學院、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深圳職業技術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各省(區、市)就業工作部門要積極組織轄區內高校認真學習典型經驗高校的經驗和做法,大力加強宣傳推廣,進一步推動本地區高校創新創業工作。各高等學校要認真學習、借鑑50所典型經驗高校的經驗成果,結合自身實際,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努力創新工作機制,切實將創新創業教育和創業指導服務工作做實做深做細,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爭創一流。
教育部辦公廳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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