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赴國外擔任漢語教師志願者服務期滿相關工作的通知

教學廳[20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福建省公務員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赴國外擔任漢語教師志願者服務期滿相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 文號:教學廳[2012]3號
簡介,詳情,

簡介

為解決國外漢語師資短缺問題,我部於2004年啟動實施了“國際漢語教師中國志願者計畫”,選派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赴國外從事漢語教學志願服務工作。截至目前,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已累計向95個國家派出漢語教師志願者1.4萬多人次。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進一步做好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赴國外漢語教師志願者(以下簡稱赴外志願者)服務期滿相關工作,健全工作機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情

一、充分認識赴外志願者計畫的重要意義
志願服務是當今國際潮流,大批志願者加入國際漢語教育是一舉多得的有益探索。此項工作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提出要完善激勵支持政策,加強關心和保護,為赴外志願者安心、安全、安定地在國外工作創造條件。近幾年來,赴外志願者發揚團結互助、無私奉獻的志願精神,以青春健康的形象,吃苦耐勞的工作,贏得了國外民眾的廣泛讚譽。實踐證明,選派大批高校畢業生赴外從事國際漢語教育志願服務是促進中外教育文化交流與合作,增進中外人民間的了解和友誼的橋樑紐帶;是拓寬教育援外領域,增強公共外交力量的創新舉措;也是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加快培養國際化人才的重要途徑。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和關心赴外志願者服務期滿後在就業、升學等方面的後續發展,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積極營造有利於志願者成長發展的政策環境。
二、切實做好赴外志願者服務期滿相關工作
為進一步調動優秀高校畢業生赴海外從事漢語教學志願服務工作的積極性,保障赴外志願者計畫持續發展,各地、各高校要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赴外志願服務期滿回國後的相關工作,為他們就業、升學等後續發展創造條件和提供幫助,具體是:
1.派出前為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根據本人意願,可將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原就讀高校或轉回家庭所在地。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一年內落實了就業崗位的,可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證明,向原就讀高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對於派出前已經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的,所在高校應為其保留入學資格和學籍。
2.畢業生到海外志願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且符合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申請國家公派出國教師、孔子學院專職教師且符合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申請各地、各校教師崗位且符合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各地、各高校要根據自身實際,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地、本校赴外志願者服務期滿相關政策措施,確保赴海外志願者計畫積極穩步推進。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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