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語委關於認定第三批國家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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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國家語委關於認定第三批國家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的通知
  • 文號:教語用函[2011]3號
  • 發布時間: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教語用函[20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語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語委,部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三批國家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語用廳函〔2011〕1號)的部署和要求,各地積極認真開展了第三批國家級示範校的創建、申報工作。通過書面材料審查、實地現場抽查等環節,第三批國家級示範校評審、抽查工作已順利完成,共有506所學校通過審查,認定為國家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名單見附屬檔案)。
各地要以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建設工作為契機和抓手,不斷夯實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基礎,推動全社會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尚未開展示範校建設工作的地區,應在認真研究規劃本地區中長期語言文字工作的基礎上,積極謀劃,紮實工作,推動本地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再上新的台階。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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