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利亞人民議會

敘利亞人民議會

敘利亞人民議會成立於1971年2月21日。敘利亞憲法規定,敘利亞人民議會任期4年,每屆250名議員。任期結束90天內選舉出下屆議會。敘利亞人民議會每年舉行三次例會,可視情召開特別會議。議員在整個任期內享有豁免權。敘利亞人民議會是各國議會聯盟、伊斯蘭議會聯盟和阿拉伯議會聯盟成員,與各國議會有著較廣泛的交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敘利亞人民議會
  • 外文名: مجلس الشعب السوري 
  • 成立時間:1971年2月21日
  • 國家地區: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
簡史和地位,議員選舉與議會的產生,職權,組織結構,會議制度和議員待遇,對外交往,

簡史和地位

敘利亞人民議會成立於1971年2月21日。1973年6月,通過選舉產生了第一屆人民議會,此後分別於1977年8月、1981年10月、1986年2月、1990年6月、1994年8月、1998年11月、2003年3月和2007年4月選舉產生了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屆人民議會。敘利亞人民議會是敘利亞立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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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選舉與議會的產生

敘利亞憲法規定,敘利亞人民議會任期4年,每屆250名議員。任期結束90天內選舉出下屆議會。第九屆議會於2007年4月選舉產生。其中全國進步陣線各黨172席,獨立人士78席。

職權

根據敘利亞法律規定,敘利亞人民議會有下列職權:1提出共和國總統人選;2批准法律;3討論內閣政策;4決定總預算和發展計畫;5通過有關國家安全的國際條約和協定;6決定大赦;7接受和拒絕議員的辭呈;8撤銷對內閣或某一部長的信任。

組織結構

(一)辦公室(主席團):由議長、副議長、兩名秘書長和兩名監察等6人組成。
(二)常務委員會:憲法與立法事務委員會、預決算委員會、財政法委員會、阿拉伯和外交事務委員會、指示和指導委員會、公共事務委員會、訴訟委員會、農業與水利委員會、環境與人口發展委員會、計畫與生產委員會、內政和地方管理委員會、國家安全委員會。
每個委員會由30名議員組成,設主席、副主席和報告員各1名。每個議員可同時參加兩個委員會。
(三)行政機構:由秘書長、副秘書長、1名法律顧問和公共關係局、立法局、行政局、財務局、新聞局、研究局組成。

會議制度和議員待遇

敘利亞人民議會每年舉行三次例會,可視情召開特別會議。議員在整個任期內享有豁免權。

對外交往

敘利亞人民議會是各國議會聯盟、伊斯蘭議會聯盟和阿拉伯議會聯盟成員,與各國議會有著較廣泛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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