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邏輯

敘事邏輯是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的敘事邏輯由法國學者C.布萊蒙( Bremond)在《敘事邏輯》( 1973) 一書中提出,其基本內容是:論述敘事的基本序列和複合序列的理論。布萊蒙認為,敘事的基本序列由三個功能組成:“可能一過程一結果”。

這一“三功能組合”恰好與事物變化過程的三個必經階段相對應。在具體的敘事文本中,這一“三功能組合”並非必然連續發生,每一個階段(功能)都有選擇性。從邏輯角度而言,一事物若具備了發生的“可能”,主體可以採取行動,這是由可能變成現實的“過程”;但也可以小採取行動。若主體採取了行動,有可能達到預期的“結果”,可稱為成功;也可能未達到預期的“結果”,可稱之為“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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