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河南府司錄參軍盧君墓志銘

《故河南府司錄參軍盧君墓志銘》是唐代李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故河南府司錄參軍盧君墓志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翱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故河南府司錄參軍盧君墓志銘
君諱士瓊,字德卿,范陽人,家世為甲姓,祠部郎中融之長子。明經及第,歷寧陵、華陰二縣主簿,知泗州院事,得協律郎。鄭少師之留守東都,奏為推官,得大理評事。韓尚書代為留守,請君如初。尚書節將陳許奏充觀察判官,得監察御史。府罷歲餘,除河南府戶曹,以疾免。河南尹重其能,奏為司錄參軍。八月癸酉,發疾而卒,年六十九。
君少好著文,精曉吏事。少游故丞相楊炎、張延賞之門,楊美其文詞,張每嘆其吏材過人。嘗攝職同州,當征官稅錢,時民競出粟易錢以歸,官斗至十八九。君白刺史言狀,請倍估納粟,下以澤民,上可以與官取利。刺史詰狀,君辯其所以必然。刺史行之,民用得饒。未一月,果被有司牒,和收官粟,斗給六十。後刺史到,欲盡入其羨於官,君既去職,猶止之曰:“聖澤本以利民,民戶知之,不可以獨享。”刺史乃懸榜曉民,使請餘價,因以絹布高給之,民亦歡受,州獲羨錢六百萬。其為戶曹,決斷精速,曹不擁事。及為司錄,始就官,承符吏請曰:“前例某等一十五人合錢二千,僦人與司錄養馬,敢請命。”因出狀。君訶曰:“汝試我耶?”使拽之,將加杖。承符吏眾進叩曰:“前司隸皆然,故敢請。”君告曰:“司錄豈不自有手力錢耶,用此贓何為?”因叱出之,召主饌吏約之曰:“司錄、判官、文學、參軍,皆同官環處以食,精粗宜當一,不合別二。無踵舊犯,吾不恕。”及月終,廚吏率其餘而分之,文學、參軍得司錄居三之一,君曉之曰:“俸錢、職田、手力數既別官品矣,此餐錢之餘,不當計位高下,從此後自司錄至參軍平分之。”舊事掾曹之下,各請家僮一人食錢,助本司府吏廚附食,司錄家僮或三人或四人,就公堂餘食,侵撓廚吏,弊日益長。君使家僮二人食錢於司錄府吏廚附食,家僮終不入官廚。召諸縣府望吏告曰:“某居此歲久,官吏清濁侵病人者,每聞之,司隸職當舉非法,往各白汝長,宜慎安廉靖,以澠池令為戒。”其所改易,皆克己便人,堪為故事。及君卒,士君子相吊哭,鹹以為能高而位卑不副。
有子三人,孺方、嗣宗、嗣業,號慕祗守,不失家法。女二人。前娶清河崔敏女,無子,後娶滎陽鄭虬之女,有子,故皆祔葬於祠部塋東北。孺方叩頭泣曰:“丈人嘗與先子同官而游,宅居南北鄰,敢請紀石。”翱不得辭,乃據所見聞者鐫其實,可推類以知凡所從事之賢。銘曰:
嗟盧君,性直而用優,約己以利人。宜壽宜貴,以拯時所艱。其緘而不伸,以喪厥神,豈奪惠於東民。悲夫!

作者簡介

李翱(772—836),唐代思想家,文學家。字習之,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東)人,一說為趙郡(今河北趙縣)人。李翱自幼“勤和儒學,博雅好古”,是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4)進士,曾歷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考功員外郎、禮部郎中、中書舍人、桂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等職。著有《復性書》和《李文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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