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劍(漢語詞語)

故劍(漢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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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劍,典故名,典出《漢書》卷九十七上〈外戚列傳上·孝宣許皇后〉。漢宣帝即位前,曾娶許廣漢之女君平 ,及即位,封為倢伃。時公卿議立霍光之女為皇后, 宣帝乃“詔求微時故劍”。群臣知其意,乃議立許氏為皇后。後因以“故劍”指元配之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故劍
  • 拼音:gù jiàn
  • 解釋:指元配之妻
  • 出處:《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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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詞目:故劍
拼音:gù jiàn
解釋:指元配之妻。

詳細釋義

典源

《漢書》卷九十七上〈外戚列傳上·孝宣許皇后〉
孝宣許皇后,元帝母也。父廣漢,昌邑人,少時為昌邑王郎。從武帝上甘泉,誤取它郎鞍以被其馬,發覺,吏劾從行而盜,當死,有詔募下蠶室。後為宦者丞。上官桀謀反時,廣漢部索,其殿中廬有索長數尺可以縛人者數千杖,滿一篋緘封,廣漢索不得,它吏往得之。廣漢坐論為鬼薪,輸掖庭,後為暴室嗇夫。時宣帝養於掖庭,號皇曾孫,與廣漢同寺居。時掖庭令張賀,本衛太子家吏,及太子敗,賀坐下刑,以舊恩養視皇曾孫甚厚。及曾孫壯大,賀欲以女孫妻之。是時,昭帝始冠,長八尺二寸。賀弟安世為右將軍,與霍將軍同心輔政,聞賀稱譽皇曾孫,欲妻以女,安世怒曰:「曾孫乃衛太子後也,幸得以庶人衣食縣官,足矣,勿復言予女事。」於是賀止。時許廣漢有女平君,年十四五,當為內者令歐侯氏子婦。臨當入,歐侯氏子死。其母將行卜相,言當大貴,母獨喜。賀聞許嗇夫有女,乃置酒請之,酒酣,為言「曾孫體近,下人,乃關內侯,可妻也。」廣漢許諾。明日嫗聞之,怒。廣漢重令為介,遂與曾孫,一歲生元帝。數月,曾孫立為帝,平君為婕妤。是時,霍將軍有小女,與皇太后有親。公卿議更立皇后,皆心儀霍將軍女,亦未有言。上乃詔求微時故劍,大臣知指,白立許婕妤為皇后。

譯文

孝宣許皇后,是元帝的母親。她的父親叫許廣漢,是昌邑人,年輕時給呂邑王作郎。後來跟隨武帝去甘泉,誤將別的郎的馬鞍放在自己馬上,被發現後,官吏揭發他隨從皇上出行卻有偷盜行為,應當定為死罪,有詔書令他在蠶室受宮刑而免去一死。後來做了宦官中的丞。上官桀謀反時,廣漢搜尋罪證,上官桀在宮中的廬舍裹有幾尺長可以用來捆人的繩子幾千條,滿滿地裝在一個封好的筐裹,廣漢沒有發覺,其他人去時看到了。廣漢又獲罪,被判徒刑鬼薪罰作勞役,送進掖庭,後來當了暴室嗇夫。這時宣帝被收養在掖庭,稱為皇曾孫,和廣漢住在同一處官舍。而掖庭令張賀,本來是衛太子家的小吏,太子敗亡後,他被處以宮刑,由於舊時的恩情對待皇曾孫非常好。等到皇曾孫長大以後,張賀打算把孫女嫁給他為妻。這時,昭帝剛滿二十歲,身高八尺二寸。張賀的弟弟張安世做右將軍,和霍將軍同心輔佐昭帝,聽到張賀稱讚皇曾孫,又要把孫女嫁給他,就發怒說:“皇曾孫是衛太子的後代,有幸能以平民的身份被朝廷供養,就已經足夠了,不要再提把孫女嫁給他的事了。”因此張賀只得作罷。當時許廣漢有個女兒叫平君,有十四五歲,本應是內者令歐侯氏的兒媳婦。該出嫁的時候,歐侯氏的兒子卻死了。她的母親為她求卜人占卜,說她將會大富大貴,她母親心中暗自高興。張賀聽說許嗇夫有個女兒,就擺下酒席宴請他,喝到暢快的時候,就說“皇曾孫和皇上是近親,縱使他才能低劣,也能做個關內侯,你可以把女兒許配他為妻。”廣漠應允了。第二天,平君的母親聽到這個訊息,十分惱怒。但廣漠重新請人作媒,於是把女兒嫁給皇曾孫,一年以後生下元帝。又過了幾個月,皇曾孫被立為皇帝,封許平君為婕妤。這時,霍將軍還有一個小女兒沒有出嫁,又和皇太后是親戚。大臣們提議冊立皇后,都傾向於霍將軍的女兒,卻沒有人開口說話。宣帝就下詔說要尋求自己貧賤時的一口舊寶劍,大臣們明白了皇上的心思,就奏請冊立許婕妤為皇后。冊立皇后之後,霍光認為皇后的父親許廣漠是受過宮刑的人,不適合管理地方,過了一年多才封他為昌成君。

釋義

漢宣帝即位前,曾娶許廣漢之女君平 ,及即位,封為婕妤。時公卿議立霍光之女為皇后, 宣帝乃“詔求微時故劍”。群臣知其意,乃議立許氏為皇后。後因以“故劍”指元配之妻。“思故劍”喻不忘舊日情愛。

同源典故

思故劍 故劍相追 漢皇思故劍

用典示例

南朝 齊 謝朓 《齊敬皇后哀策文》:“空悲故劍,徒嗟金穴。”
唐 長孫佐輔 《相和歌辭·宮怨》:“莫道新縑長絕比,猶逢故劍會相追。”
清 嚴有禧 《潄華隨筆·長平公主》:“詔求元配,命 周君 故劍是合。”
明《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袁可立晉秩兵部右侍郎夫婦誥》:“效涓埃,以千金朕求故劍於先朝。”
作者
詩題
詩句
王昌齡
行路難
一聞漢主思故劍,使妾長嗟萬古魂。
許渾
贈蕭鍊師
急宣求故劍,冥契得遺簪。
長孫佐輔
古宮怨
莫道新縑長絕比,猶逢故劍會相追。
駱賓王
絕情代郭氏答盧照鄰
倒提新縑成慊慊,翻將故劍作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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