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算

政府決算是國家經濟活動在財政上的集中反映,它反映年度政府預算收支的最終結果,是政府預算執行的總結。政府決算包括中央級決算和地方總決算兩部分,中央級決算,由中央各主管部門的行政事業單位決算、企業財務決算、基本建設決算和金庫年報、稅收年報等匯總組成。

政府決算由決算報表和文字說明兩部分構成,通常按照我國統一的決算體系彙編而成,包括中央級決算和地方總決算。根據預算法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在每一預算年度後,應按國務院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以便及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
政府決算與政府預算體系構成一樣,都是按照國家的政權結構和行政區域來劃分的。根據我國憲法和國家預算管理體系的具體規定,一級政權建立一級預算,凡是編制預算的地區、部門和單位都要編制預算。行政單位由執行單位預算的國家機關編制;事業單位決算由執行單位預算的事業單位編制。參加組合組織預算、經辦預算資金收納和撥款的機構,如國庫、稅務部門、國有企業利潤監繳機關登也要編制年報和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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