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發貨標誌

收發貨標誌

收發貨標誌又稱“發貨符號”,“運輸標記”。收發貨人識別貨物的標誌。常由簡單的幾何圖形和字母、數字及文字組成,標明在運輸包裝的一定位置上,內銷產品的收發貨標誌包括品名、貨號、規格、顏色、毛重、淨重、體積、生產廠、收貨單位、發貨單位等。出口產品的收發貨標誌又稱“嘜頭”,包括目的地名稱或代號、收貨人或發貨人的代用簡稱或代號、件號、體積、重量以及原產國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發貨標誌
  • 外文名shipping mark
  • 別名:包裝識別標誌
  • 性質:供收發貨人識別的標誌
  • 組成:字母、數字及文字
簡介,分類,特點,內容組成,主要標誌,副標誌,文字標誌,標準釋義,

簡介

運輸包裝的收發貨標誌主要是供收發貨人識別包裝件的標誌。收發貨標誌的內含項目有分類標示、供貨號、貨號、品名規格、數量、重量、生產日期、生產工廠、體積、有效期限、收貨地點和單位、發貨單位、運輸號碼、發運件數等。其中分類標誌是最重要、一定要有的,其它各項可根據具體情況合理選用。

分類

內銷產品的收發貨標誌包括:品名貨號規格、顏色、毛重淨重、體積、生產廠、收貨單位、發貨單位等。
出口產品的收發貨標誌又稱嘜頭,包括:目的地名稱或代號、收貨人或發貨人的代用簡字或代號、件號、體積、重量以及原產國等。

特點

收發貨標誌的運用可使貨物在裝卸時易於識別;在製作單據時可節省時間和手續;防止貴重物品被偷竊;也使貿易競爭對手無法取得商品情報。

內容組成

主要標誌

又稱嘜頭。它是由一個簡單的圖形和一些文字組成。

副標誌

一般是在主要標誌旁附加的某種記號,以區別同一批貨物中的幾小批或不同的質量等級。

文字標誌

應根據國外客戶要求,從中選取,如供貨號(出口商品用契約號)貨號、品名、規格、數量、毛重、生產日期、生產工廠、體積、有效期限、收貨地點和單位、發貨單位、運輸號碼、發運件數等。文字標誌都要求中外文對照。外文一般用英文,英文要用大寫的拉丁字母。進口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處理。中文都用仿宋體字;數碼用阿拉伯數碼。標誌必須清晰、醒目,不脫落,不褪色。

標準釋義

1.分類標誌(代號FL):按照國家統計目錄商品分類,用簡單的幾何圖形和文字表明內裝物的類別,作為發貨人表示該批貨的特定標誌。
2.供貨號(代號GH):它是供應該批產品的供貨清單號碼。
3.貨號(代號HH):它是貨物的順序編號,以便出入庫、收發貨登記和核定貨物的價格。
4.品名規格(代號PG):表示產品的名稱或代號和單一產品的規格。
5.數量(代號SL):表示外包裝內含產品的數量。
6.重量(代號ZL):表示包裝件重量和內裝產品的重量,即毛重和淨重。
7.生產日期(代號CQ):表示產品生產的年、月、日。
8.生產工廠(代號CC):表示生產該產品的生產廠名稱。
9.體積(代號TJ):表示包裝件的外形尺寸(長、寬、高)和體積。
10.有效期限(代號XQ):表示產品的有效期截止年、月。
11.收貨產品到達站、港和收貨單位、人。
12.發貨單位(代號FH):表示發貨單位、人。
13.運輸號碼(代號YH):表示運輸單號碼,是貨物進站、核對、清點、裝卸及取貨的依據。
14.發運件數(代號JS):表示該批產品發運的件數,以便清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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