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課稅

收入課稅是“支出課稅”的對稱。按稅收來源分類的一類稅。指以納稅人所獲各種收入為徵稅對象課徵的各種稅。如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收入調節稅等。收入稅對一切納稅人,都可以根據其收入大小予以量能課徵,但對低收入者給予一定的照顧。

如我國現行的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對不到營業稅起征點的可以免徵所得稅。其優點是調節納稅人的收入直接、明顯;可選擇的稅源隨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收入來源可靠、穩妥; 可加強納稅人的納稅觀念。缺點是由於直接減少納稅人的收入,對低收入者影響較大,而且由於納稅人感受稅負明顯、直接,易產生逃漏稅現象; 收入渠道較多,正確核定和計算應稅收入額較困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