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撫順市市區公有住房售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決定

撫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撫順市市區公有住房售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決定在2011.08.18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撫順市市區公有住房售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決定
  • 頒布單位:撫順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08.18
  • 實施時間:2011.08.18
撫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撫順市市區公有住房售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決定,業經2011年6月14日市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經市第14屆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撫順市市區公有住房售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撫政發[1997]30號文)。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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