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款制度下投資回收年限

投資回收年限是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從建成投產之日起,實際提供的盈利總額(利潤和稅金)達到該項目所耗用投資總額(包括投產後的追加投資)之時止所經歷的時間。在撥款制度下,由於是無償使用,其計算方法是比較簡單的。

一、如果每年回收資金相等情況下,計算公式為:
項目投資回收年限= 某項目全部投資額/某項目建成投產後每年回收金額
二、如果每年回收資金不相等情況下,可先將各年實際回收數累計相加,其累計相加數額達到該項目全部投資額所經歷的時間即為項目投資回收年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