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愛護

撤回愛護是一種更隱蔽、更間接地強迫兒童服從的方法。它常常表現為直接的不贊成的言語,如“你那樣我不喜歡”,或間接的冷淡、失望、不感興趣,如不理睬孩子。在某些方面,撤回愛護比使用權力有著更好的效果,是使兒童馬上服從的有效辦法。

但撤回愛護也只能導致兒童外在行為的有限變化,仍不能使兒童將新的社會規範轉化為自己內在的要求。例如,它可以使兒童抑制對他人的憤怒和敵意,但不能使兒童獲得不需要父母監督的新的道德標準和信念。另一種方法,即“信息內化”,能達到這種長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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