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錢術

2010年02月03日庭審進入質證階段後,通過檢察機關舉示的一項項證據,文強及其妻子三大“撈錢術”浮出水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撈錢術
  • 方法:幫人晉升
  • 主要人物:文強及其妻子
  • 時間:2010年02月03日
“撈錢術”一:幫人晉升,“撈錢術”二:占乾股,“撈錢術”三:喬遷新居、出國,

“撈錢術”一:幫人晉升

在檢察機關指控的文強夫妻大量的受賄財物中,有不少都是為他人仕途鋪路、幫人調動或為人安排工作所收的。其中,市勞教局幹部冉某行賄給文強的50萬元,最具戲劇色彩。
“看了測評分,我很憤怒,為什麼文強對我說謊!”昨日,檢察機關宣讀了冉某的一段證言。去年初,冉通過陳某結識了時任市司法局局長的文強。陳請求文強在幹部提拔上多關照冉,不料文強卻說冉在單位口碑不好,檢舉他的信一大堆,且民主測評分最低,估計不但上不去,還會被下派。
聽文強這么說,冉某慌了神,趕緊籌了50萬托陳某給文強送去,這才安了心。不久,冉在報紙上看到,自己的民主測評分居然名列前茅,感覺上當受騙了。但礙於文強的權勢,他也不敢說什麼。
對於這一指控,文強大呼冤枉。他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民主測評一事,冉送錢給自己,其實是想當單位政委。

“撈錢術”二:占乾股

不投資一分錢,也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卻有人源源不斷地將公司紅利分給自己。這樣“占乾股”的好事,文強夫婦就遇上了。
上世紀90年代,文強的兒子拜了個乾媽叫周紅梅。據檢察機關指控,周紅梅將自己經營的重慶吉鑫裝飾有限公司35%的股份送給了文強夫婦。1996年至2007年,周紅梅以分紅等名義,先後送給這兩位“股東”總計人民幣162萬餘元。
昨日庭上,周紅梅、文強、周曉亞的證言均證實,文強夫婦沒為公司出過一分錢,也未參與任何經營管理。
兩人何以坐收漁利?公訴人說,這緣於文強夫婦先後為公司承攬多項業務提供了幫助。根據證人證言,在其他公司拖欠吉鑫公司款項時,周曉亞甚至求助市高法院原副院長張弢來“擺平”此事。

“撈錢術”三:喬遷新居、出國

檢察機關指控,文強夫婦除了每年過春節、過生日,收受多名行賄人的“進貢”外,喬遷新居、出國也成了他們受賄的藉口。
昨日,檢察機關宣讀了商人曾某的證言。他證實,從2001年至2007年,他先後7次送給文強財物折合人民幣總計146萬餘元。
曾某證實,有一次文強打電話給他說,自己搬家了。曾某沒兩天就給文強送去了50萬的喬遷新居費。得知文強要出國考察、文強的兒子要出國留學後,曾又適時給文強送去美金、港幣。
“我之所以頻頻給文強送錢,是因為我一個外地人來重慶做生意,能交一個文強這樣的朋友,以後遇到什麼麻煩好擺平。”曾某說。
“我搬家的時候,沒向他要過錢。”對此文強極力辯解。他還說,曾某作為一名來渝投資者,若在重慶遇到什麼麻煩和問題,作為警方也有義務出面為其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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