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揭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揭陽市人民政府旗下的,具有資產管理和監督職能的政府機構。

洪少偉同志為廣東省揭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揭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04年12月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揭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04年12月成立,列入市政府部門序列,編制為正處級特設機構。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按照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行使對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
根據《中共揭陽市委、揭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揭委發[2009]13號),設立揭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下同),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進行財務監督、經濟責任審計和風險控制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市屬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五)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方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等有關工作。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八)起草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範性檔案,依法指導監督各地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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