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考古人員被打事件

揚州考古人員被打事件

2019年1月16日下午,揚州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城管與考古人員發生衝突。衝突致使2名人員受傷。

2019年1月22日,國家文物局表示,揚州市瘦西湖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大隊對考古工作人員暴力執法,看不到政府工作人員應有的遵紀守法和依法執法、以理服人的起碼素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考古人員被打事件
  • 發生時間:2019年1月16日
  • 發生地點:揚州瘦西湖風景名勝區
  • 事件傷亡:2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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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2019年1月,揚州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部分地塊因圍牆破損經常發生渣土垃圾偷倒事件。瘦西湖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大隊人員根據其地塊看管和防違控違職責,巡查桑樹腳地塊時發現圍牆破損、內有臨時搭建設施,當場要求拆除,現場人員稱正在考古,但未出示考古證照,巡查人員也未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文物部門聯繫求證,雙方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發生了衝突。

事件傷亡

衝突致使2名人員受傷。

事件處置

警方接警後對現場進行了處理,受傷人員被送至醫院檢查觀察。經景區管委會對接市文物局,確認2名人員為文物考古人員,並調查核實,考古遺蹟現場未受破壞、保存完好。
2019年1月21日上午,揚州市人民政府首次就桑樹腳地塊考古工作人員被打事件發布處理通報,涉事城管隊員已被行政拘留,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瘦西湖街道黨工委書記郭明勇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揚州市公安局景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瘦西湖街道綜合管理大隊隊員胡某、陸陶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李某予以治安罰款。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黨工委、紀工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瘦西湖街道黨工委書記郭明勇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綜合管理大隊大隊長吳亮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迅速恢復考古設施,確保考古工作按計畫進行,並全力做好考古配合和保障工作。

事件回應

2019年1月22日,國家文物局表示,揚州市瘦西湖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大隊對考古工作人員暴力執法,看不到政府工作人員應有的遵紀守法和依法執法、以理服人的起碼素質。
國家文物局表示,江蘇揚州市桑樹腳地塊考古工地發生考古工作人員被打受傷、考古設施設備被毀壞、考古工作被嚴重阻撓的惡性事件,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國家文物局指出,揚州市瘦西湖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大隊人員,本應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卻對經國家文物局正式批准後由揚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組織實施了近兩年的揚州市桑樹腳地塊考古項目進行了所謂“執法”,而且是暴力執法。從其暴力傷人的過程中,看不到政府工作人員應有的遵紀守法和依法執法、以理服人的起碼素質。
國家文物局強調,桑樹腳唐宋時期大型建築群基址位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揚州城遺址內,是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區“揚州城遺址”的核心範圍,目前的考古發現成果對於揚州城遺址的歷史沿革別具價值,應當予以充分保護。
事件發生後,市委、市政府迅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全面調查處置工作,並責成景區管委會對相關人員依法依規作出處理,同時 決定無限期延期交地時間,待考古驗收結束後,再根據考古驗收意見,決定土地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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