掖庭令

掖庭令

官名。秦後宮有永巷。漢武帝改為掖庭,置掖庭令,由宦官任職,屬少府管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掖庭令
  • 性質:漢朝官職
  • 朝代:漢朝
  • 任職人群:宦官
簡介,漢朝政治制度,

簡介

宮人簿帳及蠶桑女工等事。東漢另有永巷令,典官婢,亦由宦者作職;掖庭令專掌後宮貴人采女事,屬員有左右丞、暴室丞。東漢末,袁紹大殺宦官,掖庭,永巷一度用士人。後世仍用宦官,北齊、隋、唐及金均有此官。

漢朝政治制度

漢朝實行三公九卿制,宰丞相具有較大的權利。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稱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長;太尉管軍事,是武官首長;御史大夫掌監察,輔助丞相掌管政治事務。而在漢朝,還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即必須做御史大夫後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還設有御史中丞,掌管宮內事務。九卿則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祿勛(掌門房)、衛尉(掌衛兵)、太僕(掌車馬)、廷尉(掌法律)、大鴻臚(掌禮賓)、宗正(掌皇帝族譜)、大司農(掌全國經濟)、少府(掌皇室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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