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毛比雄犬

捲毛比雄犬

捲毛比雄犬(Bichon Frise)又稱維·弗里塞犬,一種優良的懷抱犬,從十三世紀至十四世紀時已出現類似今天形狀的犬種,原是由西班牙領地加納利群島的土犬改良而來,其祖先具有水中獵鷂犬的血統,受馬爾他島犬和長捲毛犬的影響而被改良。受上流人士所喜愛,十六世紀時貴婦人用香水給這種犬洗澡,還與此犬一起洗澡,把這種犬作為懷抱著的白色玩賞犬。曾經流行於歐洲皇家宮廷,但19世紀時失寵,只有在馬戲團或街頭藝人身旁可以見到。別名:特內里費狗(Tenerife Dog)。受上流人士所喜愛,據說貴婦人皆與此犬一起 洗澡,外形有如綿塘一般。此犬種約在二十年前就深受美國愛犬者喜愛,而流傳全世界。

基本介紹

  • 中文學名:捲毛比雄犬
  • 拉丁學名:Bichon Frise
  • 別稱:特內里費狗
  • :動物界
  • :脊索動物門
  • :哺乳綱
  • :食肉目
  • :犬科
  • :犬屬
  • 犬種分類玩賞犬
  • 原產特內里費
簡介,形態性徵,體型,頭部,頸部背,前軀,被毛,步態,顏色,護理,歷史,飼養,性格特徵,

簡介

比雄犬和捲毛尼犬一樣起源於長毛犬和華特班毛犬,因此又稱其為捲毛比雄犬。主要分為四類: 馬耳特比雄犬、 博洛尼亞比雄犬、 哈瓦那比雄犬、和坦納利佛比雄犬, 都來源於地中海地區 。比雄犬小巧玲瓏的體型和活潑可愛的性格深受人們的喜愛。古代時期 它們就開始到處漂流,經常作為交換物被水手們從一個大陸帶到另一個大陸。最初在西班牙廣為流傳,可能是西班牙人將這種犬首先帶到坦納利佛的加那利群島 ,故此大多數人認為在這個時期這種犬被稱為坦納利佛犬,而不叫比雄犬。

形態性徵

比雄犬是小型犬, 健壯, 活潑可愛, 蓬鬆的小尾巴豎在後背 ,有著一雙充滿好奇的黑色眼睛。同時它的動作輕盈優雅 ,靈活逗人喜愛, 比雄犬的標準比較苛刻 ,與標準的外形特點不符合, 或者有標準中沒有提到的特點 ,都視為缺陷 ,給與淘汰。

體型

身高:23-31厘米。
體重:3-6公斤。
皮毛:有豐富的捲毛,分為上被毛和下被毛,必 須經常修剪,毛色除了白色之外,還有乳黃色與杏仁色。
捲毛比雄犬捲毛比雄犬
尺寸:雄性和雌性肩高約在9.5英寸~11.5英寸之間,勻稱是先考慮的。如果超出這個尺寸範圍,但被證明是非常優秀的個體,允許適當放寬標準。但無論如何,肩高不應該超過12英寸或低與9英寸。最低肩高標準不適用與幼犬。
比例體長(體長比體高約1/4。從馬肩隆到胸底的距離大約為從馬肩隆到地面距離的1/2。體質:緊湊,骨量中等。既不顯得粗糙,也不顯得纖細。

頭部

表情:柔和,深邃的眼神,好奇而警惕。
眼睛:圓、黑色或深褐色,位於腦袋上,正對前方。過大或過分突出的眼睛、杏仁狀的眼睛及歪斜的眼睛都屬於缺陷。眼睛周圍,黑色或非常深的褐色皮膚環繞著眼睛,這是必須的,可以突出眼睛並強調錶情。眼圈本身必須是黑色。眼圈色素不足或完全缺乏色素,產生一種沒有表情或呆滯的表情的樣子,屬於明顯的缺陷。眼睛的顏色為黑色或深褐色以外的任何顏色都屬於嚴重缺陷,並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耳朵:下垂,隱藏在長而流動的毛髮中。如果向鼻鏡方向拉扯耳朵,耳廓的長度能延伸到口吻的中間。耳朵的位置略高與眼睛所在的水平線,並且在腦袋比較靠前的位置。所以當他警惕時,耳朵成為面孔的一部分。腦袋:略微圓拱,允許向眼睛方向呈圓弧形。
止部:略微清晰。
口吻:非常勻稱頭部,口吻與腦袋的長度比例為3:4,口吻的長度是從鼻鏡到止部外眼角和鼻尖連成的虛線,正好構成一個等邊三角形。眼睛下方輪廓略顯清晰。但不能太過分,而形成虛弱或尖細的前臉。下頜結實。
鼻鏡:突出,且總是黑色。
嘴唇:黑色,精緻,但不下垂。
咬和:剪狀咬和。上顎突出式咬和或下顎突出式咬和屬於嚴重缺陷。彎曲或不成一線的牙齒是允許的,但缺齒屬於嚴重缺陷。

頸部背

頸部:長而驕傲地昂起,豎在頭部之後。平滑地融入肩胛。頸部的長度,從後枕骨到馬肩隆的距離大約為從前胸到臀部距離的1/3。
背線:水平,除了直、肌肉發達且圓拱的腰部。
身軀:胸部相當發達,寬度能允許前肢能自由而無拘束的運動。胸部最低點至少能延伸到肘部。肋骨適度撐起,向後延伸到短而肌肉發達的腰部。前胸非常明顯,且比肩關節略向前突出一點。下腹曲線適度上提。
尾巴:有許多羽毛,尾巴的位置與背線齊平,溫和地卷在背後,所以尾巴上的毛髮靠在背後。當尾巴向頭部方向伸展時,至少能到達去馬肩隆的中途。尾巴位置低、尾巴舉到與後背垂直的位置、或尾巴向後下垂都屬於嚴重缺陷。螺旋狀的尾巴屬於非常嚴重的缺陷。

前軀

肩胛:肩胛骨與上臂骨長度大致相等。肩胛向後傾斜,大約呈45度角。上臂骨向後延伸,從側面觀察,使肘部能正好位於馬肩隆下方。
前肢:骨量中等;前臂和腕部既不能呈弓形,也不彎曲。
骹骨:相對垂直線而言,略顯傾斜。狼爪可以切除。
足爪:緊而圓,類似所謂的貓足,直接指向前方,既不向內彎,也不向外翻。
腳墊:黑色。
趾甲:控制在比較短的狀態下。後軀骨量中等。大腿角度恰當,肌肉發達,距離略寬。第一節大腿和第二節大腿長度大致相等,在適度彎曲的膝關節結合在一起。從飛節到足爪這部分後腿完全垂直於地面。

被毛

被毛的質地最為重要。底毛柔軟而濃厚,外層披毛粗硬且捲曲。兩種毛髮結合,觸摸時,產生一種柔軟而堅固的感覺,拍上去的感覺象長毛絨或天鵝絨一樣有彈性。經過沐浴和刷拭後,被毛站立在身軀上,整體上產生一種粉撲的效果。剛毛質的被毛不合需要。柔軟的被毛、絲質被毛,被毛平貼在身上,或缺乏底毛都屬於非常嚴重的缺陷。

步態

快步跑起來靈活、 輕盈,前後肢步伐協調一致。穩健, 運動時頭部保持上揚姿勢, 適度加快時, 四肢稍微向中間靠攏。 犬離去時, 兩後肢步態一致, 可以看見腳墊 ,來回運步時 ,犬的步伐也一致和精確。

顏色

顏色為白色,在耳朵周圍或身軀上有淺黃色、乳酪色或杏色陰影。成熟個體身上的其他顏色超過被毛總數的10%,就屬於缺陷,並將受到懲罰。但幼犬身體上出現這些允許的顏色則不屬於缺陷。小跑的動作舒展、準確而輕鬆。從側面觀察,前腿和後腿的伸展動作相互協調,前軀伸展輕鬆,後肢驅動有力,背線保持穩固。運動中,頭部和頸部略微豎立,隨著速度增加,四肢有向身軀中心線聚攏的趨向。離去時,後腿間保持中等距離,可以看見腳墊。過來或離去,動作精確。

護理

被毛需要修剪,顯示出身軀的自然曲線。所有部位都顏色圓圓的,不能剪的太短,顯得修剪過度或顯示出四方形的外貌。頭部裝飾、鬍鬚、髭鬚耳朵和尾巴保留較長的長度。頭部長長的毛髮修剪成圓圓的外觀。背線修剪成水平狀,被毛必須保留足夠的長度,以維持該品種的粉撲形外貌。

歷史

在1300 前後 ,義大利水手們在航海時重新發現了這種小型犬 ,並將它們帶回大陸。 成為義大利貴族們的寵物 ,和那個時期的其它犬一樣, 被修剪成獅子的模樣。 比雄犬最初出現在法國是文藝復興時期 1515-1547 。在亨利三世時期 1574 -1589 的宮廷里盛行。 大受寵愛同樣在西班牙, 它也是公主們喜歡的寵物。 當時西班牙學校經常將它畫進畫中,在高雅的畫中有人發現有這種犬。在拿破崙三世的短暫興盛之後這種貴族犬的命運發生了變化。 在1800年後期, 比雄犬成為平民犬,出現在大街小巷 ,陪伴北非回教地域來的演奏風琴者, 引導盲人在馬戲團表演等等。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期, 一些養犬愛好者認識到該犬的價值。 法國犬培育者對它進行了一系列的培育工作。1933年,由法國玩賞犬俱樂部主席和他的比利時犬培育愛好者一道起草了該犬的標準, 並被法國養犬俱樂部採納 。鑒於該犬有兩個名字--比雄犬和坦納利佛犬,當時的國際犬業聯合會主席尼扎特李門斯夫人根據此犬的特點建議用名--捲毛比雄犬, 並被採納比雄犬是捲毛比雄犬的簡稱。 1934 年10月10日 比雄犬進入法國養犬俱樂部的品種譜系。 國際犬業聯合會承認捲毛比雄犬是法國和比利時品種 ,有權利在它起源地所有國家登記。 至今這種犬在法國 比利時和義大利都得到承認。
1956年, 一名叫佛朗哥皮卡迪夫的人移居到美國中西部時,帶了一頭母犬並生下一窩比雄犬, 接著又有兩名犬培育愛好者分別在美國不同地區同時獲得比雄犬 ,從此這種犬在美國開始繁育。 1971年9月9 日, 在美國比雄犬得到雜用犬等級分類的認可 ,並於 1972 年 10 月被美國養犬協會良種譜系正式登記。 1973年4月 4日被劃分為非運動犬類。

飼養

這種“粉撲狀”容貌是經過洗滌、修剪、刷飾和使用爽身粉而得來的。不做這種精細的處理,毛皮會呈捲曲狀,雖然好看是好看,但仍定期梳理;運動量不要太大。性情溫和,有趣,對兒童和其他犬類友善。

性格特徵

比雄犬性格友善、活潑,聰明伶俐,有優良的記憶力,會作各種各樣的動作引人發笑。但對生人兇猛。由於它們長期與人們相伴,對人的依附性很大,非常友善,是很好的家庭伴侶犬。
外形有如綿塘一般,頭部覆蓋著豐富的冠毛,眼睛下部如刀削似的成弧狀,身體肌肉發達,尾巴上翹。全身密生著絲一樣的細毛,分為上被毛和下被毛,毛色以米色、杏黃色、白色等較好。通常將其修剪成粉撲狀。 比雄犬性格友善、活潑,聰明伶俐,有優良的記憶力,會作各種各樣的動作引人發笑,但對生人兇猛。由於它們長期與人們相伴,對人的依附性很大,非常友善,是很好的家庭伴侶犬。唯一不足的是要經常為其梳洗打扮,日常養護占用時間較多。溫和而守規矩,敏感、頑皮、且摯愛。快樂、友好、活潑,而且很容易因為小事情而滿足。是一種令人愛不釋手的小寵物。對大多數主人能提供的運動量,都能適應。
以雙層毛皮形成的蓬鬆外形而著名,毛質纖細捲曲如絲般柔軟,通常都繞過眼睛而向後修剪,圓臉的形象突出。受上流人士所喜愛,據說貴婦人皆與此犬一起洗澡,外形有如綿塘一般。此犬種約在二十年前就深受美國愛犬者喜愛,而流傳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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