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計畫成本綜合結轉法

綜合結轉法,又有按實際成本綜合結轉法與按計畫成本綜合結轉法兩種方法。

按計畫成本綜合結轉法是指半成品的日常收發均按計畫單位成本核算的方法。在半成品實際成本算出以後,再計算半成品的成本差異率,調整所耗半成品的成本差異率,調整所耗半成品成本差異。

各步驟所耗用前步驟半成品的成本,先按計畫成本計價,其他成本項目仍按實際成本計價,這樣計算出來的步驟成本,稱為計畫價格成本。月末,計算出半成品成本差異、差異率、生產領用半成品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從而,計算出最後步驟的產成品成本。[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按計畫成本綜合結轉法
  • 外文名:Cost of comprehensive carried forward as planned
  • 目的:調整所耗半成品成本差異
  • 方法:實際成本綜合結轉法等
計算方式,優點,

計算方式

累計的成本差異、成本差異率和本月減少的實際成本的計算公式,如下:
注意:本月耗用半成品而應分配的成本差異全部計入本月完工產品成本。
各個生產步驟領用上一生產步驟的半成品,相當於領用原材料。因此,綜合結轉半成品成本的核算,相當於各生產步驟領用原材料的核算。

優點

(1)可簡化和加速成本計算工作
由於各步驟耗用的半成品均按事先所確定的計畫單位成本結轉,各步驟的成本計算工作可同時進行,不必等待前一步驟的額成本結束後再進行,加快成本計算的速度
(2)可以考核和分析各步驟完工產品的水平
由於各步驟耗用的半成品均按事先所確定的計畫單位成本結轉,可以避免上一步驟半成品成本的節約或超支的影響,有利於考核和分析各步驟半成品成本及產品成本升降原因,有利於開展企業內部的經濟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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