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性慣例

定義:如果不存在明顯的反證,一般都認為企業將無限期的經營下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持續性慣例
  • 定義:認為企業將無限期的經營下去
  • 標註:同持續經營假設
  • 可預見: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
同持續經營假設。
會計基本假設之一。
反證:指表明企業的經營將在可以預計的時刻結束的跡象和事實。
持續經營假設是指,如果不存在明顯的反證,一般都認為企業將無限期的經營下去。這裡的“反證”指那些表明企業的經營將在可以預計的時刻結束,如契約規定的經營期滿、企業資不抵債而瀕臨破產清算。之所以要對企業的持續經營做出假定,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如果缺乏這項假設,會計核算的許多原則如權責發生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等將不能夠套用。另一個原因是企業在持續經營狀態下和處於清算狀態時所採納的會計處理是不同的,如對固定資產在持續經營下可以採納實際成本法,而在清算狀態下則只能夠採取公允價值如市價、評估價值等;對於持續經營下在財務報表中存在的一些本期支出,但收益期間延伸至以後各期間的預付性費用,如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等在清算狀態的財務報表中將不復存在,主要是因為它們並不代表任何的支付能力。
持續經營假設,是指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財務報表時,假定其經營活動在可預見的將來會繼續下去,不擬也不必終止經營或破產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
可預見的將來通常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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