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用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招商信用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是招商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招商信用添利債券LOF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招商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21.17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1713
  • 成立日期:20100625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投資於高信用等級的固定收益品種,合理安排組合期限結構,在追求長期本金安全的基礎上,通過積極主動的管理,力爭為投資者創造較高的當期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重點投資於固定收益類證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政府機構債、政策性金融機構金融債、商業銀行金融債、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及可分離轉債、回購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或權證,但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還可持有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進行股票配售及派發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資可分離債券所形成的權證等資產。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
本基金對固定收益類證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其中對投資級別以上的信用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信用債券包括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商業銀行金融債、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分離轉債,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信用類金融工具),對股票等權益類證券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
若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則本基金將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
本基金對固定收益類證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級別以上的信用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對股票等權益類證券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
若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則本基金將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1)整體資產配置策略
根據巨觀經濟指標(主要包括:利率水平。通貨膨脹率。GDP增長率。貨幣供應量。就業率水平。國際市場利率水平。匯率),各類資產的流動性狀況。證券市場走勢。信用風險情況。風險預算和有關法律法規等因素的綜合分析,在整體資產之間進行動態配置,確定資產的最優配置比例和相應的風險水平。
(2)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在整體資產配置策略的指導下,根據不同類屬資產的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稅務處理。附加選擇權價值。類屬資產收益差異。市場偏好。流動性等因素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不同類屬資產的目標配置比例。
(3)明細資產配置策略
在明細資產配置上,首先根據明細資產的剩餘期限。資產信用等級。流動性指標決定是否納入組合;其次,根據個別債券的收益率與剩餘期限的配比,對照基金的收益要求決定是否納入組合;最後,根據個別債券的流動性指標決定投資總量。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債券投資中主要基於對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對巨觀經濟的動態跟蹤,採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動性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結構配置。信用策略。相對價值判斷。期權策略。動態最佳化等管理手段,對債券市場。債券收益率曲線以及各種債券價格的變化進行預測,相機而動。積極調整。
(1)巨觀經濟和市場因素分析,確定債券組合久期
巨觀經濟分析和市場因素分析主要是通過債券投資策略表進行。債券投資策略表是結合巨觀策略表與市場因素的綜合評分表。在具體投資研究工作中,基金管理人通過對主要的經濟變數(如巨觀經濟指標。貨幣政策。通貨膨脹。財政政策及資金和證券的供求等因素)的跟蹤預測和結構分析,建立巨觀策略表,並結合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及其變動。貨幣市場利率及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等市場因素進行評分。通過對上述指標上階段的回顧。本階段的分析和下階段的預測,債券投資策略表以定量打分的形式給出了下一階段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利率走勢。基金管理人最終根據債券投資策略表綜合打分結果給出的下一階段投資債券市場的發展趨勢,確定債券組合的久期配置。
(2)收益率曲線分析,確定債券組合期限結構配置
債券收益率曲線是市場對當前經濟狀況的判斷及對未來經濟走勢預期的結果。通過收益率曲線形態分析以及收益率變動預期分析,形成組合的期限結構策略,即明確組合採用子彈。槓鈴還是階梯型策略。如預測收益率曲線變陡,將採用子彈策略;如預測收益率曲線變平,將採用槓鈴策略。
(3)信用策略
信用債收益率是在基準收益率基礎上加上反映信用風險收益的信用利差。基準收益率主要受巨觀經濟政策環境的影響,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該信用債對應信用水平的市場信用利差曲線以及該信用債本身的信用變化的影響,因此我們分別採用基於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的策略和基於信用債本身信用變化的策略。
1)基於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的投資策略:
一是分析經濟周期和相關市場變化對信用利差曲線的影響,若巨觀經濟向好,企業盈利能力增強,經營現金流改善,則信用利差可能收窄;二是分析信用債市場容量。信用債券結構。流動性等變化趨勢對信用利差曲線的影響,比如信用債發行利率提高,相對於貸款的成本優勢減弱,則企業債的發行可能減少;同時政策的變化影響可投資信用債券的投資主體對信用債的需求變化,這些因素都影響信用債的供求關係。本基金將綜合各種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線整體及分行業走勢,確定信用債券總的投資比例及分行業的投資比例。
2)基於信用債本身信用變化的投資策略:
債券發行人自身素質的變化,包括公司產權狀況。法人治理結構。管理水平。經營狀況。財務質量。抗風險能力等的變化將對信用級別產生影響。發行人信用發生變化後,將採用變化後債券信用級別所對應的信用利差曲線對公司債。企業債定價。
影響信用債信用風險的因素分為行業風險。公司風險。現金流風險。資產負債風險和其他風險等五個方面。對金融機構債券發行人進行資信評估還應結合行業特點,考慮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管理。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等要素。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依靠內部評級系統分析信用債的相對信用水平。違約風險及理論信用利差。基金管理人開發的收益率基差分析模型能夠分析任意時間段不同債券的歷史利差情況,並且能夠統計出歷史利差的均值和波動度,發掘相對價值被低估的債券,以確定債券組合的類屬配置和個券配置。
(4)相對價值判斷
根據對同類債券的相對價值判斷,選擇合適的交易時機,增持相對低估。價格將上升的債券,減持相對高估。價格將下降的債券。由於利差水平受流動性和信用水平的影響,因此該策略也可擴展到新老券置換。流動性和信用的置換,即在相同收益率下買入近期發行的債券或是流動性更好的債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級別和收益率下,買入內部信用評級更高的債券。
(5)最佳化配置,動態調整
主要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組合測試系統進行。該系統主要包括組合分析模型和情景分析模型兩部分。組合分析模型是用來實時精確監測債券組合狀況的系統,情景分析模型是模擬未來市場環境發生變化(例如升息)或買入賣出某債券時可能對組合產生的影響的系統。通過組合測試,能夠計算出不同情景下組合的回報,以確定回報最高的模擬組合。
我們同時運用風險管理模型對固定收益組合進行事前和事後風險收益測算,動態調整組合,實現組合的最佳風險收益匹配。
3、可轉換公司債投資策略
對於本基金中可轉債的投資,基金管理人主要採用可轉債相對價值分析策略。由於可轉債兼具債性和股性,其投資風險和收益介於股票和債券之間,可轉債相對價值分析策略通過分析不同市場環境下其股性和債性的相對價值,把握可轉債的價值走向,選擇相應券種,從而獲取較高投資收益。本產品用可轉債的底價溢價率和可轉債的到期收益率來衡量可轉債的債性特徵,用可轉債的平價溢價率和可轉債的Delta係數來衡量可轉債的股性特徵。
此外,在進行可轉債篩選時,本基金還對可轉債自身的基本面要素進行綜合分析,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徵。債性特徵。攤薄率。流動性等。本基金會充分借鑑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團隊的研究成果,對可轉債的基礎股票的基本面進行分析,形成對基礎股票的價值評估。將可轉債自身的基本面評分和其基礎股票的基本面評分結合在一起,最終確定投資的品種。
4、權益類品種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還可持有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進行股票配售及派發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資可分離債券所形成的權證等資產。
在參與股票一級市場投資和新股增發的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將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運用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體系,深入發掘新股內在價值,結合市場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資環境,積極參與新股的申購。詢價,有效識別並防範風險,以獲取較好收益。
在新股研究與定價上,基金管理人將充分利用自身的投資平台和股票估值體系,通過行業研究。個股基本面研究。個股估值分析及投資建議四個步驟,積極發掘新股價值,為是否參與新股申購提供決策建議。
在新股申購上,本基金將充分利用新股詢價制度,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與股票發行人及承銷商進行充分的交流與溝通,力爭確定合理的股票發行價格區間,並根據具體品種及發行價格參與新股申購。
在新股變現上,本基金對新股實行擇機變現策略,即根據對新股流通價格的分析和預測,結合股票市場發展態勢,適時選擇新股變現時機,以獲取較好的股票變現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封閉期間,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開放期間,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紅利;登記在深圳證券賬戶的基金份額只能採取現金紅利方式,不能選擇紅利再投資;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基金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關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至多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於基金可供分配利潤的70%。並且,封閉期間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該年度已實現收益的9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6、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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