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無核區

拉丁美洲無核區,拉丁美洲國家為反對超級大國的核威脅和核訛詐政策,維護拉美和平與安全而提出的正義主張。1963年4月29日,在墨西哥政府的倡議下,由墨西哥、巴西、智利、玻利維亞、厄瓜多5國總統發表聲明,要求拉美國家締結多邊協定,保證不生產、接受、儲存和試驗核武器,使拉美儘快成為無核區。同年11月,上述5國會同哥斯大黎加、薩爾瓦多、海地、巴拿馬、烏拉圭和宏都拉斯等國向聯大第18屆會議提出了關於建立拉丁美洲無核區的提案,並獲得通過。此後,拉丁美洲國家在拉美非核化籌備委員會中開始進行談判,並於1967年2月14日在墨西哥城簽訂了《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特拉特洛爾科條約》)。1969年條約生效後,成立了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組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