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沈崇事件”

披露“沈崇事件”是1946年12月24日晚聖誕節前夜,北京大學先修班女生沈崇在東單練兵場(今東單公園)遭到美國兵皮爾遜強姦。次日,在北平,私營亞光通訊社最先發出一條簡訊。當晚國民黨政府北平市警察局下令各報禁載,第三天,《新民報》等幾家報紙的記者堅持登出簡訊。報紙被封鎖。《清華園壁報》、《燕京新聞》等學生報刊和北京大學民主牆上迅即貼出醒目剪報、各種抗議標語和招貼。《燕京新聞》發表《沈女士訪問記》、《重訪沈女士》的真實報導,打破合眾社、美聯社和中央社的歪曲和誹謗。

在重慶,12月28日《新華日報》率先報導標出“是帝國主義者獸性的暴行,是中國人民不能忍受的侮辱”,並團結《民主報》、《新民報》等報76名新聞同業聯名登報聲援學生抗暴鬥爭。延安《解放日報》在近一個月中,集中發表訊息、評論、資料匯集和漫畫,突出報導評論這一事件。在上海,國民黨當局召集《新聞報》等報訓示,只準登中央社電訊。《文匯報》仍堅持連續報導。元旦出版的《聯合日報晚刊》用大字標題刊出駐北平特派記者的航訊,報導事件真相。各高校學生突破新聞封鎖,聯合組成宣傳組、新聞網,在遊行示威中沿途采寫、編印、散發《遊行公報》、《快報》。在南京,遊行學生在《中央日報》、《和平日報》門前高呼:“拿出良心來!不要造謠!”“不要做美國的尾巴!”“沈崇事件”的揭露,在全國各地掀起持續半年之久的抗議美軍暴行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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