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錯門

打錯門

2010年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副廳級)黃仕明58歲的妻子陳玉蓮在湖北省委辦事時,遭到武昌公安分局駐省委大院“信訪專班”6名警察的野蠻毆打,持續16分鐘。事後官員妻子神志不清,全身100多處淤傷,輕微腦震盪。當天,武昌區公安分局負責人前往醫院看望,稱“打人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這個大領導的夫人”。據稱,事件發生已近月余,打人警察只是被停職,尚沒有任何處理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打錯門
  • 時間:2010年6月23日
  • 地點:湖北省
  • 副主任黃仕明
基本資料,事件經過,錄像記錄,記者調查,網友評價,相關評論,後續處理,處理結果,領導重視,

基本資料

大水沖了龍王廟—據南方都市報報導,6名武昌公安分局“信訪專班”便衣錯把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黃仕明的妻子陳玉蓮當成上訪對象,在省委大院門口暴打16分鐘!陳被打成腦震盪,軟組織挫傷幾十處,左腳功能障礙,植物神經紊亂……武昌公安分局政委說:“誤會,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這個大領導的夫人”。
被打狀況被打狀況

事件經過

2010年6月22日,陳玉蓮跟省委政法委領導預約第二天拜見他。6月23日早9:10,她來到省委大門口。哨兵問:“乾什麼?”她回答“我住桃山村(省委機關宿舍),是政法委的家屬,約了政法委領導談事。”哨兵就說“你給他打電話。”陳玉蓮低頭用手機撥號時,突然從省委大院裡衝出來六個便衣警察,一腳把她的手提包踢出幾米遠,一個身著黑色圓領衫、紅色短褲衩、戴著粗項鍊的光頭男人照著陳玉蓮頭部就是一拳,照其腿猛踢一腳,把她戴的帽子也打掉了,被打得東倒西歪、眼冒金花的陳玉蓮質問“我是省委大院的家屬,你們為什麼打我?”光頭咆哮:“老子打的就是省委大院家屬,就是省長的老婆也打了,怎么樣?”接著,六個人圍著她,左一腳,右一腳,像踢足球一樣在她身上猛踢,數次把她打倒在地。光頭一把將她仰面朝天地摔在大理石地面上,她掙扎著爬起來,三個便衣一涌而上,同時用腳猛踢她下身,再次用力把她揣倒地上,上身和頭部磕碰在崗亭鐵欄桿上,她躺在地上試圖用手機求救,便衣們將手機奪下摔毀。她被打倒了又爬起來,爬起來又被打倒,她在六個強悍男人的圍毆中,無謂地掙扎著,她被整整群毆16分鐘。省委大門口的攝像頭清晰地錄下這一場面。
在醫院在醫院
在現場,華中農大醫院教授周旭榮和老伴付萬生親眼看到了這一可怕的一幕。周教授說:一個光頭,戴項鍊的人突然從省委大院衝出來,對著瘦弱的陳玉蓮照頭就是一拳,還把她往門旁推打。他實在看不下去,就上前勸說:“你們怎么打人,還象個樣子嗎?”那人卻說“別人的事,你別管!”說完把他們往旁邊趕。圍觀者中有一個認識陳玉蓮的鄰居也上前勸說,“她是省委大院領導的家屬,你怎么也打?”“這不是你們的事,不用你們管!”光頭惡狠狠地狂哮,似乎要置人於死地。陳玉蓮的幾個鄰居從省委對面的小區跑過來,對這群打人的男人講,她是省政法委黃廳的愛人,你們不能打了。那六個便衣卻說你們叫她家裡來人把她弄走。鄰居要求他們給政法委打電話,六個便衣警察卻揚長而去。又過了近半小時,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陳玉蓮,被人用車拉到了湖北省信訪中心,關進了鐵門裡面的公共安全專家室,由兩名警察看守著。
一個半小時後,陳玉蓮才緩緩清醒過來。她看到面前一雙大腳對著她的臉,是一名看守她的公共安全專家幹警的腳翹在桌面上。她要求打電話給丈夫,遠在河南省開會的丈夫,他不敢相信發生在其妻身上的事。他迅速報告給政法委領導,約11:52,陳玉蓮才被解救出來,被送往武漢中南醫院,她頭上,身上,胳膊上、腿上遍布傷痕。診斷結果是,她被打成腦震盪,軟組織挫傷幾十處,左腳功能障礙,植物神經紊亂……她躺在病床上,渾身哆嗦,嘔吐腹瀉不止,發燒幾天,身心受到了重創。
2010年6月23日,武漢市公共安全專家局、武昌區政法委、武昌區公共安全專家分局、水果湖派出所的領導紛紛趕到醫院看望陳玉蓮,並當面道歉。這一幕似乎有些莫大的諷刺。
2010年6月23日下午5點多鐘,武昌區委政法委副書記,武昌區公共安全專家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長等一行看望陳玉蓮。分局政委的一席話,讓在場人非常震驚。他說:“領導知道這事後很重視,你看我第一時間趕了過來。”並說,“誤會,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這個大的領導夫人”。病床旁邊幾個看病號的人實在聽不下去,當場指責:“若是一般民眾是不是都可以隨便打,你們是不是打習慣了。”陳玉蓮氣憤地說“你把我打死算了。”說完,又是一陣嘔吐。

錄像記錄

陳玉蓮被打過程,被省委南大門幾處監控攝像頭全程攝錄。看過錄像的陳玉蓮家屬告訴記者,錄像非常清晰,施暴過程“慘無人道”,從2010年6月23日上午9點10分到9點26分23秒,毆打過程持續了超過16分鐘。
陳玉蓮陳玉蓮
“簡直就像一群瘋狗。”看過錄像的陳玉蓮妹妹陳翠蓮告訴記者,“打人的那個光頭,滿臉橫肉,人高馬大的,一上去就把我姐姐的提包一腳踢飛幾米遠,對著頭就是一拳,照著大腿又是一腳。他們的裝束既不像工作人員,也不像好人,更不像人民警察,看上去完全就是黑社會。”
“後來又有四個人一起上,一個人拉著手,三個人用腳踢,推倒在哨兵的鐵護欄上。我姐姐掙扎著想爬起來,又被他們打倒在地,其中一個人兩隻手抓著我姐兩條胳膊,像是日本相撲的動作,把我姐甩在地下,腦袋和四肢全部著地。”陳翠蓮描述錄像。
陳翠蓮說,“姐姐身高不到1.6米,體重只有82斤,打人的六個人身高全在1.8米以上。我們到醫院看到姐姐身上到處都是青斑,家裡人沒有一個不掉眼淚的,姐姐幾次都不想活了。”陳翠蓮還說,姐姐右臂殘疾,當知青時因勞動受傷,骨折後變形,至今仍是彎曲的。
陳翠蓮還介紹,由於被打的是省政法委幹部家屬,省市領導非常重視,“光我知道,省政法委有15個領導都看過這個錄像,武漢市公安局的一把手也看過。”事後家屬強烈要求將錄像曝光,但直到“錄像仍被有關部門封存”。
“我在想,如果被打的不是我姐姐,如果是一個農民被打了,是一個普通人被打了,他們領導還會這么重視嗎?我甚至想,他們可能連公安幹警的身份都不會承認。”

記者調查

據陳玉蓮家屬反覆詢問得到的名單,參與暴力事件的便衣警察共有六人。他們分別是45歲的蕭邦民、48歲的鄭志強、47歲的潘顯光、48歲的劉清新、44歲的蒲全鴻,以及43歲的余金領。其中職務較高者如余金領,是助理調研員、一級警督,警號:031766;劉清新為主任科員、一級警督,警號032225;職務最低者如蕭邦明,為普通科員、三級警督。他們全部來自武昌區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
湖北省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也向記者證實,打人者確為公安局便衣警察。他們編制屬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門設在省委大院的“信訪專班”人員,任務則是維護治安秩序,如一旦發生衝擊省委大門,有打砸燒等突發事件,則由他們來維持治安。
事發當天,陳玉蓮被打背後是否有人指使?據陳家屬說,從已掌握的事實看,當天打人還是屬於個人行為。雖然大家也在懷疑事件背後是否有人授意,但“目前還沒有證據證明,有哪個領導操縱指使授意他們這么乾”。
據上述省政法委人士透露,打人的6名警察,目前狀態為“下崗、停職、反醒、等候處理”,還說如果把他們處分了,就會影響整個單位的榮譽,他們所在的是一個先進單位,處分了先進稱號就會受到影響。另外他們還講情說,打人者的家庭都很困難,如果處分了以後生活會受到影響,請求從這個角度同情他們。”
但陳翠蓮從公安內部人士得到的訊息卻稱,打人的6名警察被停職後,“已經安排他們出去旅遊了”。但此訊息未經本報記者證實。“作為家屬,我們要求一定要依法依規處理,如果有人袒護包庇,不但我們不會答應,任何有正義感的人都是不會答應的。”

網友評價

生活永遠比小說精彩,精彩到讓人不知是該高興還是悲哀。身為平民百姓,終於等到了“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和諧盛世,高高在上的領導也終於體會到了暴力執法的苦澀,主任妻子陳大姐用血和淚編織了一個撲朔迷離的驚悚懸疑故事。
首先讓我們不解的是誤會從何而來,六位壯男VS六旬老婦,暴打過程長達16分鐘,在對方亮明身份時並繼續毆打,下手極端殘忍……怎么聽都像一場蓄意傷人案件。陳大姐的丈夫身為湖北省政法委綜治維穩辦領導,對省委院內設有便衣打手的事情或許早就心照不宣,但是這次卻攤在了自己頭上。處置怕被說徇私情,不處置就得顏面掃地。若是真有人蓄意報復故意設的局,這心計可謂滴水不漏。如果說蓄意報復的方法很得體,那么打人的藉口則顯得太過業餘。上訪者只是平民百姓,公安可以隨便對公民實施人生攻擊?事發後,便衣得知打錯了人連連道歉,如果當初被打的是沒有任何社會背景的普通人,這句道歉還會從公安分局政委口中說出嗎?
目擊者稱,打人的六個人各個人高馬大、滿臉橫肉,裝束既不像工作人員也不像好人,更不像警察,看上去完全就是黑社會。說他們是便衣還真是給咱光榮的公安幹警臉上抹黑,但是這六位壯士敢於在省委門口大膽的將自己的無知公眾於世,也間接的體現出百姓的地位低下,自身權益得不到保障,只要非法亂紀就拿百姓收場了事,這次幸虧打錯了人,否則不知多少此類事件石沉大海。
大水沖了龍王廟,陳大姐這頓打挨的有點冤,但絕對值。作為領導家屬,陳大姐瘦弱的身軀被誤認為和上訪民眾過於相似,而不分青紅皂白的挨揍也揭露了有些政府部門暴力執法的慵蠢。本應發生在普通百姓身上的鬧劇卻誤打誤撞的找到了政法委綜治辦領導的家屬,我們向陳大姐致敬,甭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您確實替百姓受苦了。
6個壯漢面對一位老弱女子,一句話沒有上來就是一頓毒打,打了16分鐘才算“過癮”,若不是有銘心刻骨的深仇大恨,那么不論說他們品質極端惡劣、野蠻成性、心狠手毒,還是喪失人性,都絕不過分。首先要問的是:警察隊伍里怎么會有這種惡人呢?有網友質疑:打人是不是這些警察的工作任務?問得一點都不刁;其一,警察打人並不假思索,而且施暴手法專業,這無法讓我們相信,警察對訪民的施暴只是一次偶然。其二,警方稱“純屬誤會”——打錯了,“沒想到打了你這個大領導的夫人”,這言外之意究竟是說,那天該打的是另有其人,還是除了“大領導的夫人”,凡是去省委上訪的,去一個打一個,所以連問都不用問呢?不好說。
再者,身為警察,肯定知道打人是犯法的,而如此殘忍的毒打更不是一般性質的犯法;可這6個警察卻敢放開手腳打個痛快,似乎他們一點都不考慮後果,那么我們只能做如此猜測:打人是工作任務,有人給兜著。其實這也不算猜測,警方已經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了:打“大領導夫人”是“打錯了”——若打了“該打”的人,就沒錯;“該打”的人,不用說就是老百姓了?

相關評論

這不是一起簡單的鬥毆事件,起碼涉及這樣三個方面:政府形象和信譽,每一個公民的政治權利,警察隊伍的建設問題。需要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讓人民民眾看到公平正義的實現。
和老百姓呼喚公平正義的強烈願望相反,當事者正謀劃此案通過“私了”的方法“大事化小”。據省政法委人士透露,打人的6名警察,目前狀態為“下崗、停職、反省、等候處理”,但還沒有任何處理意見。陳家表示,“事發後,他們不斷來找我們說情,要求法外開恩,從輕處理,甚至不處理。他們還講情說,打人者的家庭都很困難,如果處分了以後生活會受到影響,請求從這個角度同情他們”。
不過,我們的態度是,決不允許此案“大事化小”,決不讓有關責任人滑過關去,同時須從制度上治本,防止此類惡劣事件在中國任何一塊土地上再次發生。
不能讓“打錯門”事件“大事化小”,因為這不是一起大街上的流氓鬥毆事件,而是涉及公權力的運用,涉及每一個公民的權利,涉及民主與法制建設,是一起公共事件,起碼涉及這樣三個方面:
一是涉及政府形象和信譽。不管上訪者多么無理,政府門口的警察打上訪者,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對公民的信訪權利的壓制和人身權利的侵犯。這樣的事,即使發生在鄉里和縣級政府,也會受到輿論的譴責和法律的追究。當這樣的事件發生省委大門口,更是令人震驚的。它使省級機關的形象和信譽受到極大的損害。因此,省級機關就應該進行嚴肅公開的查處,把情況公之於眾,給公眾一個交代。應該查清事件發生的背景和土壤,思考究竟應該如何正確地“維穩”,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防止今後繼續發生同類事件。想靠“私了”來縮小影響,結果只能適得其反,讓政府更丟面子。
二是涉及每一個公民的政治權利。連省政法委綜治辦領導的妻子都被錯打,這使每一個公民都會感到恐懼,感到那被打的就是自己。領導夫人都被錯打了,一般民眾是不是都可以隨便打了?而且又正如被打者的親屬說的,“我在想,如果被打的不是我姐姐,如果是一個農民被打了,是一個普通人被打了,他們領導還會這么重視嗎?我甚至想,他們可能連公安幹警的身份都不會承認”。因此,今天被打的陳玉蓮是打錯了,明天打老百姓就打對了?今天打了陳玉蓮還要“私了”,明天打了老百姓是不是連道歉的舉動都沒有?這幾個所謂警察應該不是第一次打人,不知道有多少老百姓已經被他們打傷過吧?
三是涉及警察隊伍的建設問題。打人者來自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門設在省委大院的“信訪專班”人員。這個“信訪專班”是個什麼組織?他們在省委大門口的職能究竟是什麼?他們憑什麼可以打人?而這6個人,為什麼從穿著打扮到言行都與人民警察身份不符?他們對付老百姓為什麼這么凶?這一連串的問題難道不需要答案嗎?
武漢“打錯門”事件如此惡劣,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也應該引起社會的密切關注,我們需要一個答案,需要看到公平正義的實現。而對少數人“大事化小”的陰謀則應該警惕、抵制、鬥爭,決不能讓其得逞。當然,我們不僅需要處理這幾個打人的警察,讓他們付出相應的代價,我們更擔心的是法治環境問題。
省政法委副廳級官員的妻子被便衣警察“錯打”的新聞見諸報端,輿論譁然。武昌公安分局“迅速”回應,涉案的警察中,兩人受記過處分,一人記大過、調離崗位。
便衣警察打了主管部門領導的家屬,“大水沖了龍王廟”,這被網友稱之“生活比小說更富想像力”,近乎“惡搞”的小機率事件,看似偶然,實則必然。如果再沒有嚴厲的制度究責,類似誤打、“打錯人”的事件,一定還會繼續上演。
年近六旬的老婦,光天化日下被6名壯漢圍毆,倘若不是監控錄像為證,如此令人髮指的暴行,委實難以讓人與警察的身份相聯繫。人們不禁會問,六旬老婦,貴為祖母之輩,手無縛雞之力,作為男人,你就下得了手嗎?你對你的母親,你的奶奶,會如此這般?不要說警察,就是普通的男人,這般作為,也遠超越了社會倫理的底線。但卻偏偏是我們可愛的“警察叔叔”上演了如此荒唐、如此暴戾之舉,而且是在堂堂省委大院門口。
這就難怪人們會認為對當事人的處分是輕描淡寫。而且,如果僅止於對當事人處分,不僅難服膺公眾,也更令人糾結。打人者是“信訪專班”的便衣警察。上訪本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上訪者也是普通百姓,倘不是基層解決不了,誰願意吃飽了撐著到處上訪呢?那么,對於上訪的民眾,有必要便衣侍候嗎?無論是公務員還是人民警察條例,絕無警察可打人之規。或許,正是礙於法規的明文約束,警察才著了便裝,換一副“黑社會”的行頭,以掩人耳目。不料,假戲真做太過投入,換了行頭居然人格良知也變異了,好似文學作品裡的雙面人———白天為人,夜晚為魔鬼。脫去警服,連做人的基本倫理也全然不顧。打了廳官夫人,那是“錯打”了,那么,無辜上訪民眾挨了拳腳,是否就是“白打”了呢?
如今,即便對於刑事案件,即所謂敵我矛盾,都不允許採用暴力手段刑訊逼供,但對待普通民眾,有些地方卻仍在“維穩”的旗號下公然施暴,付諸拳腳,這難道僅僅是普通警察的責任,而主管者卻毫無干係?如果不是平日裡的慣性使然,沒有內部管理的明禁暗縱,哪位便衣敢於在省委大院門口公然向六旬老婦施暴?顯然,“烏龍暴打”事件揭示出的不是一起簡單的公權濫權,而是某些地方在處理民眾問題時的暴政惡政思維。將上訪民眾當暴民、當假想敵,施以專政手法,什麼黑道白道,無所不用其極。
“錯打人”事件若能真正引起權力機關的深刻反省,倒也不失為“塞翁失馬”。不要說輿論對警察過於苛責。執法者首先要畏法,更要成為崇法、守法的楷模。倘若警察可以對法紀陽奉陰違,嘴上崇法而行動上卻肆意踐踏,那么,不要說省政法委的廳官保護不了夫人的人身安全,即便更高領導層的家屬,也難保不被“錯打”。十年動亂,法紀崩亂,連國家主席都不能護佑妻子兒女的人身安全,自身的人格尊嚴更受到凌辱。數億人經歷過的慘痛教訓,難道就這樣輕易淡忘?

後續處理

警方:民警拉扯陳時行為粗暴
2010年7月20日晚刊登在長江網的這一新聞通稿稱,武昌公安分局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有關規定,對3名在執勤中行為粗暴的民警作出處理決定:對民警蕭邦明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調離公安機關;對民警鄭志強、蒲全鴻給予記過處分。
2010年6月23日上午9時10分,省婦幼保健院退休護師陳玉蓮在省委南門越過警戒線時,被執勤武警戰士攔住詢問,並要求出示證件。此時,正在執勤的武昌區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要求陳退至警戒線外,民警蕭邦明、鄭志強、蒲全鴻在拉扯中行為粗暴,致陳玉蓮受到輕微傷害。隨後,陳玉蓮被送至醫院檢查治療。當日,市、區公安機關負責人到醫院看望慰問了陳玉蓮並向其賠禮道歉。
事發後,武漢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調查專班,連夜對民警執勤中涉嫌違紀的問題認真調查。同時宣布,當事民警蕭邦明、鄭志強、蒲全鴻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處理。
家屬:這個處理很荒唐
“對這個處理結果,我們堅決不同意。”對武漢警方作出的處理決定,昨晚南都記者連線被打者陳玉蓮,其妹妹陳翠蓮這樣轉達家屬的看法。陳介紹,昨日公安部門曾到黃仕明單位,向其通報處理結果並徵詢意見,“我姐夫當時就表示堅決反對,認為這種處理是避重就輕,而且是袒護”。
陳說:“從錄像可以清楚地看到整個打人過程,只有兩名警察只動手沒動腳,其餘的是又動手又動腳,而處理結果只有一人調離,這顯然把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另外”,陳說,“它適用的規定‘風馬牛不相及’,處理依據的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這是公安部的一個內部條令,條令適用範圍是公安機關和它的工作對象之間的關係,比如說,公安機關羈押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打了他們或者怎么樣了,就適用這個條令來處理。但對陳玉蓮的行為,屬於毆打無辜的公民,並不是公安機關和工作對象的關係,而是和社會民眾的關係,顯然並不適用這個條令。”陳認為,按有關規定,警察毆打他人行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定性處理。陳還表示,對幾名打人警察的處理,所依據的是《紀律條令》第20條,“說公安人員行為粗暴,所以這樣處理。但這叫粗暴嗎?這豈不是把毆打行為跟罵你兩句、吼你一下、使用不文明用語歸為同類了?如果這種行為叫作行為粗暴,那么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上打人傷人的要取消,刑法上的傷害罪也要取消了。”
“這樣的處理,是粉飾自己的錯誤行為,我們認為很荒唐。”陳翠蓮最後說。
陳玉蓮本人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表示:“強烈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6·23違法亂紀者,儘快作出‘雙開’處理。”
家屬強烈要求公開打人錄像
2010年6月23日上午,當58歲、身形羸弱的陳玉蓮站在省委南大門口時,為什麼會突遭大院衝出的幾名便衣毆打?昨日針對被打原因,家屬又向記者曝出新的說法。
陳玉蓮妹妹陳翠蓮說,當市、區公安部門領導到醫院來探望時,家屬曾向他們提問:打人是什麼理由?“一位領導說,陳玉蓮當時咬了他們,我們就說可以把錄像調出來看,到底陳玉蓮有沒有咬人?後來他們又說陳玉蓮態度傲慢,激怒了對方。”
“對他們這樣的解釋,我們非常氣憤。”陳翠蓮說“為什麼不公布錄像?錄像是最直接的證據。”
據陳介紹,省委南大門上方共有5個方位架設有攝像頭,可以同時攝下打人全過程。其中兩處,一處就在站崗衛兵的正上方,另一處則在大門對面、一條馬路之隔的桃山村小區。而5處錄像中,衛兵上方的錄像記錄得最清晰。
據家屬介紹,事後他們曾調看過衛兵上方的那份錄像視頻,並提出想拷貝一份帶走,但對方表示不能給。家屬們又找到桃山村小區的那份錄像保管方,但“他們說公安部門已經打過招呼了”,也不能給。為防止錄像被事後動手腳,家屬們將錄像打人過程的時間段,做了詳細的記錄。
“現在我們家屬強烈要求公開打人錄像,還原事情的本來面目!陳玉蓮到底有沒有咬過人,到底態度傲不傲慢,到底是幾個人參與了毆打?錄像公布後就會一清二楚!”
“我們雖然提出過這個要求,但現在沒有人願意公布這個錄像。”陳家屬說,“公布一下又何妨?不是一直在說從嚴治警嗎?現在這部錄像,就是最好的教材,我們有醜不護醜,通過活生生的事例,對公安幹警不是能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嗎?而為什麼卻不敢將之公之於眾?”
陳玉蓮家屬考慮與黃廳斷絕關係
陳家寧肯讓陳玉蓮離婚,不拖累丈夫,也要“讓全國老百姓都知道有這么一件事”
“打錯門”事件曝光後,昨日家屬向記者透露,陳玉蓮的丈夫黃仕明事後“受到了很大的壓力”,為此家人表示,“哪怕和他斷絕關係,也要繼續討個說法”。
據陳翠蓮介紹,打人事件曝光後,市里領導曾找黃仕明談過話。“回來就向家裡發牢騷,他說,領導批評他了,要他注意紀律,認為我們做得很過火,叫我們不要再這么鬧了。他說,他的壓力很大,他也快瘋了。”
“對這件事的態度,我們家出現了分歧。”陳翠蓮說,“家裡就對他說,不行我們就劃清界線,斷絕關係,你當你的官,你走你的陽關道,我們不連累你,實在不行你要離婚,我們也離。我們不能說因為你當官,我們一家老小就忍氣吞聲。”
陳說,自從愛人被打後,黃仕明的壓力一直就很大,“為這個事瘦得很厲害”。“他很難受,我們也看得見。他以前是個意氣風發的人,文筆很好,做事非常賣力。但就因為他是個領導,上級對他有紀律要求,他就覺得我們不該把這件事情捅出去。”
在這之前”,陳翠蓮說,“很多領導都找他說情,其中一個分局領導說,叫他發揚風格,高風亮節,那幾名公安也不容易,叫你夫人算了。還有一個派出所的副所長說,如果處分了這幾個人,他們把這身衣服脫了,他要是搞你你怎么辦?太可怕了這個話,我們就覺得像是在威脅。這都是原話,我們當時都在場。”
“但我們不會放棄,我們就是想讓全國老百姓都知道有這么一件事,讓全國人民都看一下,這件事究竟最後會如何處理,處理得公不公正。”

處理結果

隸屬於武漢市委宣傳部的長江網發布了關於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黃仕明的夫人陳玉蓮在湖北省委大院門口被武漢多位便衣警察毆打事件(見上圖)的處理結果,三名警察被處分。對此,陳玉蓮家屬表示不同意處理結果,要求給予當事警察“雙開”處分。

領導重視

對於湖北省一廳級幹部妻子在省委大院門口被打事件,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羅清泉作出批示:“民警粗暴執勤,毆打民眾,性質惡劣,必須依法嚴肅處理。要認真總結教訓,舉一反三,深入開展警風警紀教育,加強政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增強廣大幹警宗旨意識、法律意識、紀律觀念。”
2010年7月23日,湖北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分別發出通知,要求全省政法公安幹警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訓,增強執法為民的自覺性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規範執法,文明執法。全省政法公安幹警一定要增強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對在執法司法過程中的不規範、不文明、甚至粗暴執法的行為加強監督檢查。各級政法公安機關要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舉報網站。凡有舉報,立即調查,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嚴重損害警民關係、嚴重損害民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一經查實,依法從重處理。
湖北省委書記羅清泉、省長李鴻忠等省委、省政府負責同志對做好這一事件的處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吳永文主持召開省委政法委書記辦公會,要求深入調查,對執法中有粗暴行為的民警決不姑息;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意識,決不能容忍態度粗暴、打罵民眾的行為;確保“公正、文明、規範、廉潔”執法,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追究領導責任
對於執勤民警在湖北省委大院門口毆打一婦女事件,武漢市經過認真調查,在處理當事責任民警的基礎上,進一步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武漢市公安局黨委29日研究決定,武昌區公安分局對少數民警違紀、打人問題的處置失當,造成不良後果,區公安分局政委陳建祥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免去其分局政委職務;區公安分局局長朱正興負有一定領導責任,責成其做出書面檢討,並在全局通報批評。
此前,武漢市公安局對3位當事民警進行了處罰:蕭邦明記大過處分,調離公安機關,鄭志強、蒲全鴻兩人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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