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超(安徽省宣城市寧國市南山街道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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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超,男,漢族,大學學歷。1977年12月出生,中國共產黨黨員。曾任安徽省宣城市寧國市南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25年5月,戴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戴超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7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擔任寧國市林業局林業技術推廣站技乾;
寧國市竹峰鄉竹峰村黨支部第一書記(掛職)、鄉黨委副書記(掛職);
寧國市南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寧國市林業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寧國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寧國市梅林鎮黨委委員、 人大主席。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5年1月15日訊息,寧國市南山街道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戴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寧國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5年5月,經中共寧國市委批准,寧國市紀委監委對寧國市南山街道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戴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戴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券;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追求低級趣味,貪圖享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徵收征遷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他人謀利,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戴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寧國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寧國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戴超開除黨籍處分;由寧國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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